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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門,如何辦理離婚? 在澳門辦理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兩願離婚及訴訟離婚。

兩願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離婚。

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共識,例如一方願 ...   SkipNavigationLinks主選單>婚姻家庭>離婚>常見問題     在澳門,如何辦理離婚? 在澳門辦理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兩願離婚及訴訟離婚。

兩願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離婚。

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共識,例如一方願離,一方不願,那就只能訴訟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但子女的撫養權始終爭持不下,可否辦理兩願離婚? 不可以。

因為兩願離婚必須達成三項協議,其中一項是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俗稱撫養權)達成協議,而另外兩項協議,包括:夫妻的扶養(俗稱贍養費)及家庭居所的歸屬。

子女的撫養權,都由媽媽行使嗎? 不一定。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法官會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考量,審酌一切對子女最有利的情況,例如子女的年齡、數目及健康狀況;父母的年齡、職業、健康狀況、經濟能力,以及父母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等,從而考慮最適合行使親權的一方。

分居等同以離婚? 分居不等於離婚,但夫妻任一方可以分居兩年為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法律規定,訴訟離婚必須具有法定理由,除分居兩年外,違反夫妻義務(例如有外遇)、失蹤三年等,也可作為訴訟離婚的理由。

離婚在哪裡辦理? 對於兩願離婚,而且沒有未成年子女的情況,可以在民事登記局辦理,其他情況,包括兩願離婚但有未成年子女,以及訴訟離婚,均須向法院提出。

訴訟離婚要請律師嗎? 要。

訴訟離婚必須委託律師代理。

如果經濟有困難,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查詢司法援助:285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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