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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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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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意識型態、國際外交政策,以及對於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可被表述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此事實上實施國家統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自身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中,確立了這個基本原則。

目次 1概論 2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與官方政策 4九二共識 5中國大陸官方意見 6參考文獻 7參見 概論[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及領土糾紛 在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成立,同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此後中國陷入分裂,雙方都宣稱自己擁有中國完整主權,是中國唯一代表。

1949年,蘇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外交部遂發表聲明與蘇聯斷交。

1950年,西方陣營中的英國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而後雙方在外交領域的攻防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中華民國政府與之斷交。

反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決不與建交。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席位,擁有中國代表權,國際社會上,各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在建交公報上,各國都同意中國提出的一個中國政策,亦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關於臺灣地位之態度則於文字與實務上均有所不同。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納入一中政策:「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2005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將一個中國政策法律化。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編輯] 主條目: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參見:中國與聯合國 中華民國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但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的席位: “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與官方政策[編輯]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反分裂國家法 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建交時,建交雙方所必須承認並遵守的原則,要求對方必須在建交公報中明確承認「一中政策」,否則將會拒絕與其建交。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 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 “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 “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

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 《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 對台灣市縣級(含,包括院轄市)以下各級行政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可直接稱呼,如台北市市長柯文哲;新北市市長朱立倫。

對台灣市縣級(不含,包括院轄市)以上各級行政機構需加引號,國家級機關需進行變通處理,例如「台灣省主席」林錫耀,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台灣行政主管部門等,整體稱謂為臺灣地區或臺灣當局。

對台灣黨派可直接稱呼,如國民黨主席洪秀柱。

對台灣具有官方性質的民間團體,需加引號,如「台灣駐美國經濟文化事務代表處」,「中華旅行社」 對台灣帶有「國立」、「中華民國」字樣的團體機構需迴避,帶有「中華」、「中國」字樣則視情況加引號。

對臺灣的法律稱爲「規定」等。

護照、引渡、偷渡、白皮書等國家用語也需進行變通。

對台灣帶有國家涵義的建築或是景點,也需要迴避,如:總統府改稱「蔡英文辦公室」[1],台北國父紀念館改稱「孫中山紀念館」[2] 九二共識[編輯] 主條目:九二共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為,九二共識為海岸兩岸共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追求中國統一的共識。

中國大陸官方意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78年12月26日討論通過,1979年元旦發表。

書中說:「今天,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世界上普遍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

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定,和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實現,更可見潮流所至,實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

目前祖國安定團結,形勢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好。

在大陸上的各族人民,正在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偉大目標而同心戮力。

我們殷切期望台灣早日歸回祖國,共同發展建國大業。

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

台灣各界人士也紛紛抒發懷鄉思舊之情,訴述「認同回歸」之願,提出種種建議,熱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國的懷抱。

時至今日,種種條件都對統一有利,可謂萬事俱備,任何人都不應當拂逆民族的意志,不得將台列為國家,違背歷史的潮流。

」 1983年3月26日,鄧小平會見楊力宇,會談要點被總結為鄧六條。

香港《文匯報》指鄧小平在會談中表示「如果能夠統一,國號也可以改」。

《人民日報》在當日登載的會談要點則是「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可為統一,更改國號」的觀點雖未收入鄧六條,而「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的觀點則被普遍的接受。

1998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在首都各界紀念江澤民同志《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重要講話發表三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係事務中,特別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

」 2002年,朱鎔基: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2002年,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報告中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總結為三個可以談。

2008年,胡錦濤:一個中國絕不改變 2008年,溫家寶:一個中國前提下可以談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2008年12月31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表講話:「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 2012年12月,台灣舉辦「九二共識」二十周年論壇,會議中,大陸學者表示等兩岸達成「一中共表」的共識,可協商國號。

對於協商國號的建議,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的回應,重申了「只要堅持一個中國,兩岸之間什麼都可以談[3]」。

2013年,李克強:「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居住在兩岸的是骨肉同胞。

「同胞」這個詞、這個理念在中華文化當中是根深蒂固的,我認為這也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的根源。

所謂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同胞之間、手足之情,沒有解不開的結。

」 2014年1月27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任何勢力和任何人都改變不了的事實。

」並說:「民進黨主事者出於一己私利,日前跑到國際上去推銷『台獨』主張,執意抱持與大陸對抗的思維,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潮流而動,不僅是徒勞之舉,相反再次將其『台獨』本質清清楚楚地暴露在世人面前,必將以徹底失敗告終。

」 2015年兩岸領導人會面,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

[4]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報告。

習近平在報告中強調,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

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

[5][6] 參考文獻[編輯] ^台男子駕車衝撞馬英九辦公室受審辯稱無殺人意圖 ^台灣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90週年.[2015-10-27].(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31).  ^国台办回应两岸可以协商“国号”建议.人民網,來源:中國網.2012-12-26[2019-03-27].(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7)(簡體中文).  ^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政治-自由時報電子報 ^习近平十九大报告涉台内容意涵解读.[2017-10-25].(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7).  ^港台解读中共十九大报告:"九二共识"没有模糊空间.[2017-10-25].(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5).  參見[編輯] 中國主題 中華民國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台灣主題 國際關係主題 一個中國(中華民國)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共表 一國兩制、一國兩府、一國兩區 兩個中國、一邊一國(一中一臺) 臺灣問題、臺灣政治 臺灣歷史、臺海現狀 閱論編臺灣海峽兩岸主題 國共關係 臺海現狀 臺灣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 組織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 中央統戰部 全國政協 政黨 中國共產黨 民主黨派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國家主席 毛澤東→劉少奇→李先念→楊尚昆→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 國臺辦主任 丁關根→王兆國→陳雲林→王毅→張志軍→劉結一 海協會會長 汪道涵→陳雲林→陳德銘→張志軍 組織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海峽交流基金會 國家統一委員會 政黨 中國國民黨 大陸事務部 民主進步黨 中國事務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 時代力量 總統 蔣中正→嚴家淦→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 陸委會主委 施啟揚→黃昆輝→蕭萬長→高孔廉(代)→張京育→蘇起→蔡英文→吳釗燮→陳明通→賴幸媛→王郁琦→夏立言→張小月→林正義(代)→陳明通→邱太三 海基會董事長 辜振甫→劉德勳→張俊雄→洪奇昌→江丙坤→林中森→陳德新(代)→田弘茂→張小月→李大維→許勝雄(代) 中國大陸1(中國內地、香港及澳門)臺澎金馬(臺灣、澎湖、金門、馬祖)政治觀點一個中國相關術語 中國統一 統派 一國兩制 一國兩府 一國兩區 殺朱拔毛 反攻大陸 漢賊不兩立 一綱四目 解放台灣 對台工作(涉台用語) 告台灣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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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目前均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關係。

斜體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實際統治的區域。

關於中華民國的外交,另見模板:中華民國外交。

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關係,另見模板:台灣海峽兩岸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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