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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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0年開始,中國官方在外交文書中嚴格執行其有關「一個中國」的表述形式。

1970年10月加拿大與中國的〈建交公報〉上,出現「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一個中國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建立以後,與中華民國並存於世界上所引起之相關爭議。

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以前,中國國民黨政府和中國政府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各自宣稱己方才是「合法」政府。

然而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前夕,蔣中正總統迫於情勢,曾一度接受美國提議的「雙重代表權」模式,可視為國民黨政府準備接受「兩個中國」的安排。

然聯合國席次不保後,又重回「一個中國」立場。

自1970年開始,中國官方在外交文書中嚴格執行其有關「一個中國」的表述形式。

1970年10月加拿大與中國的〈建交公報〉上,出現「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等文字,首次將「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寫入外交條約中。

1972年2月美國與中國簽署〈上海公報〉,日後成為中國官方「一個中國」定義的「三段論式」,包括:「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時出現在單一文件上。

中國政府自1949年建立政權以來對於「一個中國」表述方式,在1970年代初逐漸成型。

1987年中華民國解嚴後開放國人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的官方談判正式開啟,中國一貫要求臺灣接受其「一個中國」原則。

1992年10月中華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與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舉行「香港會談」前夕,總統府「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曾通過三項有關一個中國的解釋,做為與中國談判時的論述基礎。

然而在香港會談過程中,海協會代表並未接受這樣的表述文字,直到談判破裂後,才又以事後追認方式要求確認我方「各自以口頭表達方式提出對『一個中國』的不同解釋」之提議。

簡言之,中國當局企圖營造「海峽兩岸均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之印象,而臺灣的新聞媒體則一直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去理解1992年11月海基會與海協會之間有關一個中國問題的函電往來討論。

有關一個中國的意涵,中國官方發言曾出現多種版本,但原則上不脫「三段論式」表述方式。

臺灣雖然有國統會在1992年8月提出「一個中國」之三項結論,然而1999年7月李登輝總統在接受「德國之聲」(DeutscheWelle)專訪時,提出臺灣與中國大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通稱「兩國論」)的主張。

2000-2008年民主進步黨執政期間,中華民國政府有關「一個中國」應如何界定問題,並未作進一步確認。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馬英九總統於8月接受墨西哥媒體訪問時,表示海峽雙方的關係不是「兩個中國」,而是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但絕非「國與國的關係」,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應該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

馬總統並重申1992年香港會談雙方曾達成「九二共識」,共同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只不過對於內涵各有不同看法。

馬總統的這番談話,可視為國民黨政府重回1990年代前期「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立場。

撰稿者:李福鐘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外交部新聞文化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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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外交部。

2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編。

2005。

《「九二共識」歷史存證》。

北京: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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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臺灣海基會的故事》。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4涂成吉。

2008。

《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最後日子:一九七一年臺北接受雙重代表權之始末》。

臺北:秀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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