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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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申請時間為:110年6月21日9:00至7月5日24:00,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依轉系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回原系級肄業, ...     110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申請時間為:110年6月21日9:00至7月5日24:00,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依轉系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回原系級肄業,應於核准轉入之學系修讀一學年後,於規定時間向教務單位提出申請,但情況特殊者,經專案簽請相關院系及教務長核可,不在此限。

110學年度擬申請以法律學系為轉系、輔系或雙主修者,務必於招收簡章規定之報名時間內上網填寫報名表單,報名參加該系為申請轉系、輔系及雙主修者所舉辦之甄選審查。

招收簡章請見法律學院網頁之"學生專區-學士班-轉系、輔系、雙主修之招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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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10 110學年度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結果,請自行至「個人申請結果查詢」確認。

110.7.15 110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雙主修錄取結果,預訂於8月10日上午10點開放查詢。

110.5.28 110學年度轉系輔系雙主修甄選方式包含筆試或口試之學系,將因應疫情發展調整辦理方式,請同學於報名前再次確認或留意學系公告。

110.5.12 110學年度轉系、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將於6月21日上午9點開放。

(申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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