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 玉鼎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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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裁判離婚篇 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Q: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A:按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難以維持婚姻」,其判斷之標準為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

而婚姻是否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則應依客觀之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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