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蒜等8項農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基準 - 財政部主管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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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大蒜等8項農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基準。

公告事項:自即日起下列各項貨物,以其收割或採集之國家或地區為其原產地:(一)大蒜(不論生鮮、冷藏、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公告大蒜等8項農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基準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政司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政司 發文日期: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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