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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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3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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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中央法規標準法
(
民國93年05月19日
)
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
準或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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