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吉他- 有辦法「只備案不提告」嗎?備案、報案跟提告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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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犯罪屬於「告訴乃論」,必須被害人「提起告訴(提告)」,檢察官才能起訴、法官才能判,例如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罪。
如果發生的是這些罪,被害人可以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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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務部-法律問題
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非告訴乃論之犯罪案件,若被害人於製作犯罪被害人詢問筆錄時答覆其係因「被人詐騙而來報案並製作調查筆錄」者,試問被害人就筆錄問答時所 ...
- 2警察不願意受理「報案」,只願意「備案」,怎麼辦? - 禮麒 ...
去警局報案提出告訴,是每個國民應有的訴訟權利;如遭遇員警阻撓或拒絕 ... 註1: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前段:「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 ...
- 3告訴乃論之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天秤座法律網
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 ...
- 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常見問答-民眾受到家庭暴力案件如何自保?
4、案發後被害人親自到警察單位報案,受理員警將詢問案件發生經過,詳實填製 ... 二)屬非告訴乃論案件或告訴乃論案件被害人提出告訴者,應即予以製作筆錄, ...
- 5刑事案件報案人須知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二)告訴乃論案件,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惟告訴人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得撤回告訴。 二、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