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737號解釋與刑事訴訟法最新增修條文之關聯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司法院大法官於中華民國105年04月29日作出第737號解釋,於第737號解釋公布前,當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欲依106年修正前之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要求 ... 眾律國際法律/專利商標事務所 跳到主文 請聯繫汐科所02-26972999,竹科高鐵所03-6675569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最新二十篇文章公告:判決與法律命令之解析、契約與商業模式之範例 提供企業從事國內外商務交易上,所須知的各種法律規定及其風險的預防控管,而就各種法律規定、各項商業模式、各別法院判決與常用契約範本而寫的參考文章。

本部落格之文章可讀性高、內容廣泛,從日常生活常見的買賣、租賃、公寓大廈管理到公司經營常見的產業模式、新創募資、合夥協議、投資併購、盡職調查、勞資關係、公司治理、上市上櫃、證券交易、技術移轉、經銷代理、國際商品買賣、供應鏈協議(OBM、ODM、OEM)、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保護相關之題目都有。

本部落格的文章及其回覆,不代表本所的正式法律意見。

如需進行各種商業交易的合法審查、各國商務契約的草擬談判、提起訴訟或應訊應訴、專利商標著作權之申請、授權及訴訟,請就近聯繫新北所02-26972999,新竹所03-6675569。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所詳細資訊請自行參閱:http://www.zoomlaw.net 所長法學博士范國華律師敬啟 May01Mon201718:09 大法官釋字第737號解釋與刑事訴訟法最新增修條文之關聯/實習律師吳詩凡 壹、大法官釋字第737號解釋概述 一、司法院大法官於中華民國105年04月29日作出第737號解釋,於第737號解釋公布前,當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欲依106年修正前之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要求閱卷時,往往會遭檢調機關拒絕,拒絕之理由為法條明文寫著「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法律並沒有賦予辯護人於偵查中有閱卷權。

二、前述檢調機關之作為有人認為第33條第1項有違憲之疑慮提請釋憲,大法官議決受理並作出解釋,第737號解釋宣告方式為警告性解釋,其闡述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有關證據,係法官是否裁准羈押,以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之依據,基於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應以適當方式及時使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獲知檢察官聲請羈押之理由,使其能夠有效行使防禦權。

而關於使犯罪嫌疑人獲知資訊之方式,則不以律師檢閱卷證並抄錄或攝影為必要,也可以由法官加以提示、告知或交付。

而僅在於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查目的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時,始得限制或禁止其獲知聲請羈押之有關證據。

貳、刑事訴訟法修法 一、為了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37號解釋所宣示之保障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被告及其辯護人卷證資訊獲知權之意旨,總統於106年04月26日公布新增刑事訴訟法第31條之1、第33條之1及修正第93條、第101條,與新增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0。

二、經總統公布之刑事訴訟法條文如下: 1.第31-1條:「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但等候指定辯護人逾四小時未到場,經被告主動請求訊問者,不在此限。

前項選任辯護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

前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第一項情形準用之。

」 2.第33-1條:「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辯護人持有或獲知之前項證據資料,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法院應以適當之方式使其獲知卷證之內容。

」 3.第93條:「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

但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查目的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之卷證,應另行分卷敘明理由,請求法院以適當之方式限制或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

前項情形,未經聲請者,檢察官應即將被告釋放。

但如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如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而有必要情形者,仍得聲請法院羈押之。

前三項之規定,於檢察官接受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或軍事審判機關依軍事審判法移送之被告時,準用之。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

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深夜始受理聲請者,應於翌日日間訊問。

前項但書所稱深夜,指午後十一時至翌日午前八時。

」 4.第101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各項理由之具體內容及有關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

但依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經法院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之卷證,不得作為羈押審查之依據。

被告、辯護人得於第一項訊問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       文章標籤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Zoomlaw 眾律國際法律/專利商標事務所 Zoomlaw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政論人文上一篇:供實習律師參考 下一篇:刑事訴訟法新增條文第31條之1條條文之介紹/實習律師吳詩凡 歷史上的今天 2018:❤眾律國際在此祝福您勞動節快樂❤ 2017:定作物具有可歸責承攬人之瑕疵時定作人應先催告修補/實習律師吳詩凡 2017:刑事訴訟法新增條文第33條之1條條文之介紹/實習律師吳詩凡 2017:刑事訴訟法新增條文第31條之1條條文之介紹/實習律師吳詩凡 2017:供實習律師參考 2015:歐盟商標制度介紹 2013:淺談兩岸職務發明之規定專利工程師張巧妮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相簿幻燈片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營業秘密(1) 營業秘密(2) 工程與建築業|公共工程|政府採購(4) 工程相關(1)政府採購(0)公共工程(0)BOT案(0) 眾律法學叢書(2) 《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30)《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3:一帶一路(下)海上絲綢之路篇》(36) 著作權法(2) 著作權歸屬(2)數位權利保護措施(0) 公寓大廈管理(17) 社區規約(2)公寓大廈管理法規(2)區分所有權人大會(0)行政機關函釋與法院判決(0)區分所有權(0)專有部分(1)共有部分(0)約定專用(0)約定共用(0)公共設施(0)物業管理(0)社區管理辦法與社區管理(9)管理委員(0)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4)區分所有權人(0)分管協議(0)管委會、點交與建商(0) 商標的世界(8) 商標侵權(2)目錄(0)第一章緒論(0)第二章商標制度的經濟分析(0)第三章商標法上第二含義商標權的基礎理論(0)第四章第二含義商標權的範圍與限制(0)第五章第二含義商標權的保護制度(0)第六章結論(0) TRF專欄(8) TRF|交易|交易流程|爭議|訴訟(2)KYC|KYP與金融業者的義務(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3)結構債|連動債(0)衍生性金融商品(0)期貨(0)選擇權交易(0)相關法令與函釋(0) EC|IOT電商與物聯網(8) EC法律問題(2)IOT法律問題(4)社群網站(6)網路購物(7)網路服務平台(2)手機遊戲(0)線上遊戲(1)電子簽章法(1) BioTech生物科技(7) 新冠疫苗採購(4)生技食品(2)醫療產業(7)醫事法(11)食安訴訟(4)醫療訴訟(9)生物|動植物|醫藥專利專論(30) FinTech金融科技(7) 開放銀行(1)P2P匯款(0)第三方支付(6)群眾募資(2)網路保險(1)P2P借貸(2)監理沙盒(4) 金融保險業|銀行|保險|信託|基金|創業投資|私募基金(4) 金融保險(14)信用卡(0)企業金融(2)消費金融(7) 新聞媒體產業|新聞業|數位媒體|公關業|(0) 娛樂產業|電影業|影視演出業|職業運動業|表演業|版權業|經紀業(0) 行政法的刑罰條款~公司治理|證券交易|商業行為|IPR|醫療產業|食品安全|網路犯罪|租稅犯罪|金融保險(18) 經濟犯罪(2)IPR犯罪行為(3)經理人犯罪行為(1)醫療產業犯罪行為(4)食品產業犯罪行為(9)金融保險產業犯罪行為(25)網路犯罪行為(0)公寓大廈管理可能的刑責(1)隱私權與個資犯罪(2)工商與營業秘密犯罪(4)動物保護與其飼料管理犯罪(1)侵害勞工權益的犯罪(6)證券交易犯罪(4)商業會計與公司法犯罪(6)稅務犯罪(1)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犯罪(3)期貨交易犯罪(2)能源法相關(1) 電信業|廣播業|電視業(1) 電信|二類電信(3) 科技業|製造業|國際貿易|運籌管理|供應鏈(7) 訴訟風險(1)太空發展法(1)國際商品買賣及代理經銷(3)委託代工製造(0)技術移轉,技術合作與共同開發(1)商品標示法問題(2)航空法(11) 文創產業|設計業|出版業|廣告業|著作權法與訴訟(4) 著作權法與訴訟(26)數位產業著作權(16)文創|出版產業(7)媒體|數位媒體(11) 連鎖商|加盟商|直銷商|代理商|經銷商(1) 連鎖商|直銷商(0) 眾律對外活動(6) 眾律活動(48)發明展名片(0)眾律研討會(3)互訪活動(6)演講|研討會(10)國際會議(0) 新創公司|公司設立|公司治理|投資併購|上市櫃法律事務(5) 上市櫃法律事務檢查(10)投資併購(8)新創公司(2)公司治理(29)公司設立|FDI|合資(12) 眾律團隊(5) 律師團隊(7)專利團隊(7)商標及著作權團隊(2)顧問團隊(2)各國實習生(7) 眾律服務(9) 眾律簡介(中文)(3)眾律業務簡介(1)眾律簡介(英文)(0)眾律各國專利申請服務(0)眾律綜合法律顧問服務(1)眾律專項法律顧問服務~IPO|M&A|FDI|外國直接投資|公司治理|公司經營權(1)眾律訴訟代理|民事|刑事|行政|稅務訴訟(0)眾律跨國商務項目法律服務|國際貿易|紛爭處理(2)眾律專利|商標|著作權紛爭處理|IPR授權與交易服務(1) 域名|個資保護|網路犯罪(3) 網路犯罪(10)個人資料保護(12)網域名稱爭議(10) 中英文合約解讀與範本(14) DD|投資併購|上市櫃|FDI合約與文件(0)國際買賣|經銷|代理合約(5)OBM|ODM|OEM|代工製造合約(0)中小企業|SOHO用合約(0)房地產買賣|租賃|裝修|合建合約(17)顧問|仲介|聘僱合約(1)電腦軟硬體開發|設計|買賣|租賃合約(0)技術|專利|商標|著作權的交易|授權合約(1)連鎖店|公司設立合約(0)文字|影音|表演|著作與經紀合約(2)銀行融資|保險合約(0)電商|交易|網站免責|隱私權|個資法聲明|合約(0)旅遊相關(2)英文契約解說(7) 商務訴訟|證券訴訟|稅務訴訟|跨國訴訟(12) 跨國商務訴訟(5)美洲國家商務訴訟(0)國外貨款追償專案(0)商務仲裁(4)稅務訴訟案件(17)證券交易法專案(8)公平交易法(6)中國商務訴訟(1)亞洲國家商務訴訟(0)歐洲國家商務訴訟(2)董監訴訟|經營權爭訟(10)清算人(3) 民事|刑事|行政訴訟(10) 司法院釋字(1)保險法(1)法庭觀察(12)新修法律(12)訴願與行政訴訟(22)民事案件(143)刑事案件(106)江國慶案自白性用性評價(1)破產、重整、解散與清算事件(2)訴訟策略(1) 技術移轉|專利布局|專利申請|專利維護|專利交易|專利蟑螂|專利鑑定|專利訴訟|營業秘密|(23) 台灣專利(320)墨西哥專利(2)澳洲專利(3)越南專利(3)大陸專利(21)日本專利(13)韓國專利(9)印度專利(4)俄羅斯專利(5)歐洲專利(47)美國專利(83)PCT專利(5)美國專利訴訟(12)商業機密|競業禁止保護(3)專利布局|專利法規(73)商業方法|電腦軟體|積體電路專利專論(7)設計專利專論(12)台灣|中國專利訴訟(71)巴西專利(1)新加坡專利(2)產業技術發展與專利的故事(5)區域組織國際合作WIPO(15)TaiwanPatentLaw(11) 品牌經營|商標布局|商標申請|商標授權|商標侵權|商標交易|商標蟑螂|各國商標|(13) 商標布局策略(7)中國商標註冊與商標法(5)世界各國商標證書巡禮~各國商標制度(5)亞洲國家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57)非洲國家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6)歐洲國家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62)美洲國家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21)大洋洲國家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3)WIPO|OHIM|OAPI國際組織與區域組織商標制度與商標證書(21)台灣商標註冊與商標法(32)TaiwanTrademarkLaw(16)ChinaTrademarkLaw(4)品牌經營|商標全球布局|商標的故事|商標的訴訟故事(34) 土地|合建|都更|住宅|保全|物業|裝修|區分所有權(2) 不動產共有|仲介|買賣|租賃|裝潢|日照權與訴訟(34)合建|都更(11) 親屬|婚姻|家暴|遺囑與繼承(6) 安養信託(2)結婚分居與離婚(28)遺囑|自書遺囑|代筆遺囑|遺囑公證與生前贈與(6)繼承|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應繼分|特留分(14)親屬關係(13)家暴防治(1) 生活法律與訴訟(12) 法律顧問(4)勞雇關係|勞健保|職安|各種給付(44)車禍處理|汽車買賣租賃(10)產品瑕疵|餐廳用餐|旅遊糾紛與消費者保護法(22)簽名蓋章|支付命令|時效(4)借款|貸款|支票|本票|信用卡與訴訟(5)虛假交易|假買賣(1)工作證|移民(5)學生逃票|補習費(2)錄音錄影蒐證(3)律師倫理|假律師|冒用姓名(7)國家賠償(4) 眾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1)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0)進出口貿易與海關糾紛問題(0)專利/專利法(10)內銷市場法律權益保護問題(1)專利/專利法(3)第一篇為何台商需要懂國際經濟法(3)反傾銷調查及法律因應(0)阿布說專利(1)電子商務交易法律保護問題(0)未分類文章(597) 最新文章 文章搜尋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1十一月(2) 2021九月(2) 2021八月(1) 2021七月(6) 2021六月(18) 2021五月(21) 2021三月(15) 2021二月(38) 2021一月(40) 2020十二月(51) 2020十一月(77) 2020十月(8) 2020九月(21) 2020八月(17) 2020五月(5) 2020四月(71) 2020三月(27) 2020二月(19) 2020一月(5) 2019十二月(11) 2019十一月(7) 2019十月(10) 2019九月(27) 2019八月(32) 2019七月(19) 2019六月(12) 2019五月(47) 2019四月(1) 2019三月(7) 2019二月(5) 2019一月(3) 2018十月(2) 2018九月(4) 2018八月(1) 2018七月(1) 2018六月(35) 2018五月(2) 2018四月(1) 2018三月(12) 2018二月(21) 2018一月(50) 2017十二月(18) 2017十一月(2) 2017十月(20) 2017九月(40) 2017八月(1) 2017七月(8) 2017六月(71) 2017五月(96) 2017四月(11) 2017三月(2) 2017一月(11) 2016十二月(3) 2016十一月(13) 2016十月(34) 2016九月(67) 2016八月(37) 2016七月(19) 2016六月(45) 2016五月(32) 2016四月(121) 2016三月(40) 2016二月(18) 2016一月(85) 2015十二月(52) 2015十一月(29) 2015十月(35) 2015九月(101) 2015八月(16) 2015七月(27) 2015六月(29) 2015五月(32) 2015四月(28) 2015三月(7) 2015二月(50) 2015一月(32) 2014十二月(28) 2014十一月(52) 2014十月(42) 2014九月(119) 2014八月(2) 2014七月(2) 2014六月(5) 2014五月(7) 2014四月(2) 2014三月(39) 2014二月(22) 2013九月(6) 2013七月(10) 2013五月(10) 2013一月(3) 2012十二月(53) 2012十一月(50) 2012十月(71) 2012九月(50) 2012八月(38) 2012七月(49) 2012六月(17) 2012五月(8) 2012四月(27) 2012三月(107) 2012二月(2) 所有文章列表 我的連結 友好網站連結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信函例稿資料庫(限閱)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各國專利商標制度介紹(限閱)本所使用的軟體管理工具供應商眾律官網 阿布說專利圖文插畫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官方網址范客優FanKu看路網ZoomlawAttorneys-at-LawArticles世界各國專利申請、授權、交易與訴訟文章分享世界各國商標註冊~品牌行銷與商標布局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不動產法律文章分享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FB找本所文章-ZoomlawatLinkedin找合約範本-契約書範例網站連結Mobile01 {{article.user_name}} {{article.timestamp*1000|date:'MMM.dd.y.hh.mm'}} {{article.title}} {{article.content}} 我要留言 Copyright©2012-2019ZoomlawAttorneys-at-Law&ZoomlawIPAttorneys,Allrightsreserved. 著作權所有,非經本所書面授權同意或依據痞客邦約定之轉載或轉貼方式為之者外,不得將本所痞客邦部落格內任何文章以任何形式冒名、修改、複製、儲存、傳播、轉貼或轉載,本所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PIXNET Facebook Yahoo! Google MSN {{guestName}} (登出)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

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最多顯示6個中文字元) 請輸入標題(最多顯示9個中文字元) 請輸入內容(最多140個中文字元)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 送出留言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