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配偶繳房貸,離婚時可以討回來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購買房屋是為了當作雙方結婚之後的住所,夫妻之一方為他方分擔的房貸,在性質上屬於家庭生活費用,也就是維持婚姻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費用,並非以自己的代 ... 讓律師說一會兒 跳到主文 Successisnotfinal, failureisnotfatal, itisthecouragetocontinuethatcounts.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Oct08Thu202015:32 幫配偶繳房貸,離婚時可以討回來嗎?   正所謂岳母與你的距離,剛好等於一間房,沒房叫阿姨,有房叫媽媽。

在這個男人真命苦的年代,買不起房似乎沒資格做人家的女婿。

本來買房子是夫妻小倆口之間的事,可是看看周圍的人,哪一個不是為了買房子而在為難自己?湊足了頭期款不說,還要背上沉重的房貸,看似沒有還清的希望,而當夫妻最要緊的是恩愛,因此幫配偶分擔一部分房貸的情形也十分常見,但有些人會抱著一個迷思,覺得既然婚後買房,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幫配偶繳房貸也是在幫自己繳房貸——這是天大的誤會,民法第759-1條第1項已經白紙黑字寫清楚:「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只要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上沒有你的名字,這間房子就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要推翻掉這個推定也是相當困難的事情。

既然房子不是自己的,將來萬一鬧到了離婚的地步,並且有幫忙對方繳房貸,可以請求對方返還已分擔的房貸嗎?這就要看幫對方繳的房貸到底算什麼: 一、家庭生活費用? 依民法第1003-1條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 購買房屋是為了當作雙方結婚之後的住所,夫妻之一方為他方分擔的房貸,在性質上屬於家庭生活費用,也就是維持婚姻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費用,並非以自己的代他方清償債務,不能請求返還。

二、清償他方婚後債務? 依民法第1023條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 房貸也是債,夫妻各自的債務,原則上各自負責,但如果幫對方分擔房貸,不論將來是否離婚,都可以請求償還。

  因為上面兩種見解大相逕庭,一旦鬧到法院時,原告肯定主張是清償他方的婚後債務,並提出分擔房貸的金流,被告肯定以家庭生活費用作為答辯,這就又是一場誰也不讓誰的法律攻防戰,就看誰能說服法官了。

話雖如此,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23號判決見解認為:「上訴人係在婚前即出資為被上訴人清償系爭房地之110萬元價金債務,斯時兩造並非夫妻,自無民法第1023條之適用,上訴人依此規定請求被上訴人償還該筆款項,非有理由。

至上訴人雖於兩造婚後之87年12月至92年4月期間,出資清償被上訴人之B貸款債務,然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而房貸或房租之支出,乃為維持婚姻生活共同體所需,應為家庭生活費用之一部由兩造分擔。

」 可見至少在這份判決中,法院認為房貸是維持婚姻生活共同體所需,屬於民法第1003條之1的家庭生活費用,應由雙方各依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活其他情事分擔之,並非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的債務,不得請求償還。

  P.S. 丈夫買房之後把房屋登記在妻子名下,在臺灣社會相當常見,但容易被認定為妻子在婚後無償取得的財產,在離婚時不能列入剩餘財產進行計算,也就是說,房子已經白白送給了妻子,自己啥都分不到,只能吃啞巴虧。

倘若丈夫主張借名登記,表示房屋貸款、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一力承擔,可見自己才是貨真價實的房屋所有人,在實務上也未必能夠被法官採信,畢竟,不動產之所以要登記,就是為了交易安全,而丈夫多半沒有特別到能夠凌駕於交易安全。

文章標籤 離婚房貸 離婚房貸轉移 房貸 房屋貸款 離婚訴訟 離婚協議 離婚律師 離婚官司 離婚好嗎 離婚財產 婚後不快樂 貸款買房 配偶欠債會影響我的財產嗎 生活費計算 民法重點 民法離婚要件 夫妻財產分開制缺點 法定財產制計算 婚姻生活不快樂 離婚率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讓律師說一會兒 讓律師說一會兒 讓律師說一會兒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全站分類:結婚紀錄個人分類:婚姻和家人關係此分類上一篇:結婚時給的聘金和金飾,離婚可以討回來嗎? 此分類下一篇:殘酷的人生收穫,離婚能掙三筆錢 上一篇: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會違反洗錢防制法? 下一篇:房東!租金可以漲了又漲、漲了又漲嗎? 歷史上的今天 2020: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是什麼玩意兒? 2020:影響你一生的拋棄繼承,是怎麼辦理的? 2020:網頁上標價錯誤,賣家應該認賠出貨?答案保證你一定沒想過 2020:房東!租金可以漲了又漲、漲了又漲嗎? 2020: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會違反洗錢防制法? 2020:開車酒駕,不但老婆改嫁,還要背上刑責!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分類 刑事犯罪(10)勞資爭議(8)繼承(15)買賣糾紛(網路購物與房屋)(9)租賃/租屋糾紛(12)婚姻和家人關係(20)詐欺取財/詐騙集團(8)車禍/行車糾紛(9)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1十一月(3) 2021十月(9) 2021八月(3) 2021七月(11) 2021三月(3) 2020十月(13) 2020八月(7) 2020七月(6) 2020六月(18) 2020五月(18)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我的好友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站方公告 [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新版部落格預設樣式上線 活動快報 曬2021... 按讚並追蹤PIXstyleMe於此貼文的留言處寫下#2021週... 看更多活動好康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