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兒盟「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省思我國學童肥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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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兒盟「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省思我國學童肥胖問題撰成日期:107年12月更新 ... 適度運動,不可把運動或社團課更改為自習或一般課程;培養學童均衡飲食的習慣,勿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議題研析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議題研析 從兒盟「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省思我國學童肥胖問題 撰成日期:107年12月 更新日期:107年12月18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高英 編號:R00603 一、題目:從兒盟「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省思我國學童肥胖問題 二、議題所涉法律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二)「學校衛生法」 (三)「國民體育法」 (四)「家庭教育法」 三、探討研析 (一)兒盟「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 據報載,兒福聯盟(以下簡稱兒盟)於2018年11月18日舉行之「國際兒童人權日,傾聽孩子的聲音」記者會上公布「2018年兒童福祉調查報告」,結果發現:台灣兒少緊盯螢幕又嗜甜,有邁向小小肥宅的隱憂。

根據調查,超過五成(50.3%)兒少每天至少用電腦或上網超過2小時,年級越高越有緊盯螢幕的情況,有三成國中七、八年級學生每天用電腦及網路超過4小時。

這群緊盯螢幕而久坐不動的滑世代還嗜糖!近五成(47.9%)每天喝1杯以上的含糖飲料,超過四成(43%)每天吃1次以上甜食,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於2016年發表的《學齡兒童健康行為》研究報告HBSC(TheHealthBehaviourinSchool-agedChildrenstudy)國際平均值的2.9倍及1.8倍。

(二)國中小學童近三成過重或肥胖 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我國106學年度國小及國中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各為27.6%及29.5%,其中國小男童及女童過重及肥胖比率分別為31.3%及23.6%,國中男生及女生過重及肥胖比率各為33.2%及25.3%。

另在國際比較方面,依據世界肥胖聯盟調查結果,臺灣兒童過重及肥胖率與OECD33個國家相比,臺灣男童排行第6,女童排名第12。

(三)兒童肥胖導致的健康問題 國民健康署提醒,兒童肥胖會導致許多健康問題,例如:早發的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心血管疾病、女童早發育、氣喘及心理健康等。

研究發現比起正常小孩,肥胖兒童的血管硬度較高,心跳較快,和血管內皮功能較差;長期追蹤研究更顯示:孩童時期的長期肥胖,會造成孩童和成人的心臟結構異常,並增加成人時的心血管疾病風險。

因此預防肥胖必須自幼做起。

(四)兒盟呼籲重視孩子健康權 兒盟呼籲政府、學校和家長用心尊重孩子的健康權:兒少享有健康照顧及良好生活品質的權利;建議學校和家長鼓勵孩子適度運動,不可把運動或社團課更改為自習或一般課程;培養學童均衡飲食的習慣,勿吃過量甜食和飲料;且尊重孩子體重個資的隱私,給他們一個更好的未來。

四、建議事項 一如前述,國內學童緊盯螢幕、久坐不動,又愛吃甜食、喝飲料,確實有體重過重或肥胖隱憂。

然而學童肥胖將導致種種健康問題,若不及時處理,不只影響孩子的現在,也將危及孩子的未來健康。

爰針對學童肥胖問題提出若干省思與建議如后: (一)實踐校園健康飲食教育 「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定供應膳食的學校,應實施健康飲食教育,這對改善及培養學童飲食行為是重要的。

但法規未具體明定確實飲食教育內容,使得各校教學品質參差不齊,常流於形式。

衛福部的「國民營養法」草案自2011年陳報行政院後,延宕多年未有立法進度,而其後推出的「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也未有具體推動及實施期程,且與農委會目前推動之「食農教育法」立意雷同,內容雖規範學校辦理健康飲食教育,卻也與教育部「學校衛生法」有所重複。

是以,教育部在推動校園健康飲食教育時,宜負起與衛福部、農委會溝通及統一執行之責任,整合衛福部正在推動的「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和農委會的「食農教育法」,同時訂定健康飲食教育之指標與內容細節,以利在學校確實推動及落實。

(二)研議課徵含糖飲料稅之可行性 根據上開「兒童福祉調查報告」,國內近五成(47.9%)兒少每天喝1杯以上的含糖飲料,超過四成(43%)每天吃1次以上甜食。

含糖飲料易致肥胖、蛀牙、身體發炎等,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於2016年發表終止兒童肥胖委員會報告,建議會員國應執行有效的含糖飲料稅捐措施,以減少含糖飲料攝入。

國際針對含糖飲料實施課徵糖稅(捐),目前已執行國家包括英國、美國部分州、墨西哥、法國、匈牙利、愛爾蘭等。

為了改善學童及國人的肥胖問題,建議主管機關儘速研議含糖飲料稅在我國實施的可行性。

(三)根據實證資料訂定兒少使用3C產品的合理時間 前揭「兒童福祉調查報告」顯示,超過五成(50.3%)兒少每天至少用電腦或上網超過2小時,年級越高越有緊盯螢幕的情況,有三成國中七、八年級學生每天用電腦及網路超過4小時。

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少者應禁止兒少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超過合理時間。

但何謂「合理時間」並無數據可參考,法律落實有難度。

爰建議主管機關根據實證資料訂定兒少使用3C產品的合理時間。

再者,配合「家庭教育法」在家庭教育、親職教育中,將兒少上網安全列入宣導重點,教育家長應及早給予孩子健康的上網觀念並訂定親子上網規範。

(四)培養學童運動知能及規律運動習慣 學童體位過重及肥胖,除因生活或飲食習慣不當外,運動不足亦是主要原因。

按「國民體育法」第1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3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均應參與體育活動,其每星期合計應達150分鐘以上。

惟依體育署最新資料顯示,目前高中以下學校實施每週在校運動(體育課程除外)時間達150分鐘校數比率為74.67%,仍未達80%目標值。

此外,各級學校學生規律運動情形(每週3次,每次30分鐘以上),國小為73.8%、國中為61.6%、高中職為51.1%,顯示年級愈高,運動人數比率愈少。

故政府允宜持續推行學生體適能精進計畫,以培養學童運動知能及規律運動習慣。

撰稿人:李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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