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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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
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08月0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40049589號
主旨: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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