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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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使聯合財產剩餘差額分配請求權所取得之不動產,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 ... 認生存配偶行使剩餘差額分配請求權須經『法院判決』或『全體繼承人同意』始得為 ... 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

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08月0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40049589號 主旨: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事宜,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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