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撤回再議-辦理民眾聲請事項及程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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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議. 對已聲請再議之案件撤回再議之聲請. 告訴人、被告. 提出書狀. 書狀陳明撤回再議聲請之要旨. 本署. 聲請再議後終結前. 隨時辦理. 1.案卷仍在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為民服務 辦理民眾聲請事項及程序 聲請撤回再議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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