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原則 - 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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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領域的國家事務,應保留立法者用法律來加以規定,行政機關只能依照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為行為。

例如: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對人民課徵非法律所規定稅目的稅 ... Togglenavigation 名詞收集 名詞查詢 名詞解釋 法律保留原則 對該解釋提建議 適用之法領域:行政 特定領域的國家事務,應保留立法者用法律來加以規定,行政機關只能依照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為行為。

例如: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對人民課徵非法律所規定稅目的稅捐,否則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對該解釋提建議 適用之法領域:刑事 亦即所謂「積極」的依法行政,係指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形下,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所以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須由立法機關親自以法律加以規定,才符合民主原則,如果沒有由立法機關所制定之「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亦即行政行為不僅要不牴觸法律,也不能以消極的不違反法律為已足,還需要積極以法律明定。

本解釋內容僅供參考,不拘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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