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部分,檢察官到底是司法官還是行政官,或者說他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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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憲法本身就有司法機關這四個字,再加上大法官釋字392號裡面又分檢察機關就是廣義的司法機關,所以今天為什麼法務部會這樣講,當然大家會覺得不太清楚啊! Speechby楊雲驊 關於這個部分,檢察官到底是司法官還是行政官,或者說他是法官,我想如果大家說今天還是弄不清楚,還是有很多質疑的話,說真的要怪就怪為什麼法國大革命以後,發明了檢察官這個制度。

那這個談到這個歷史,我想就太長了,我想不要長篇大論的去討論他。

另外關於這個定位問題,其實我一直在想,剛剛有委員提到我覺得很好,這個就讓學術討論,慢慢去討論,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在一個這麼短的一個會議裡面,就把它定調下來嗎?我是覺得這個似乎太粗糙了一點,那為什麼要慢慢讓學術去討論?簡單來講,剛剛的這個疑問,我覺得大家要說,說不清楚的話,那就是因為我們憲法他就規定了有所謂的司法機關,也就是在第8條裡面,有司法或警察機關,所以呢我們憲法裡面,其實我這一點是專門,我特別講給比較非法律的委員,我供你們做參考,要不然你們可能一直都不太知道,法律委員到底爭這個是在爭什麼。

憲法裡面既規定了法院,又規定了司法或警察機關,所以在憲法裡面其實除了法院之外,還有所謂的司法機關。

那什麼是司法機關呢?其實大法官在392號又講了很清楚,他說司法機關就是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廣義司法機關,那大法官是職司憲法解釋,他解釋出來的東西就是補充憲法解釋憲法。

所以從憲法本身就有司法機關這四個字,再加上大法官釋字392號裡面又分檢察機關就是廣義的司法機關,所以今天為什麼法務部會這樣講,當然大家會覺得不太清楚啊!到底是什麼?什麼是東、是西、是南、是北講不清楚,我覺得最主要在於,因為憲法用了司法機關這4個字,再加上大法官釋字392號他說檢察機關就是廣義的司法機關,那我們也許會問,為什麼憲法講不清楚?為什麼大法官會講不清楚?那我覺得這個要問當初的立憲,或者大法官釋字392,所以這並不是說法務部刻意的把它講不清楚,而是在現有的憲法以及法律大法官解釋上面,檢察官的定位就是如此,以上謝謝。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 第三分組第五次會議 Showcontext ←等一下再跟給你三分鐘,所以你就他們的問題具體來回應一下,我想... 這個,你是要稍等一下,稍等一下,因為可能還有些有問題,哪一位...→ Keyboardshortcuts jpreviousspeech knextspeech SayIt Anopensourcetoolformakingtranscriptsreallyeasytoread,searchandshareonthemodernweb Getinvolved Developers Transcripts Help Privacy TheLevesonInquiry CharlesTaylorTrial PlaysofShakespeare Yourdonationskeepthissiteandotherslikeitrunning Donatenow Builtby mySociety APopluscomponent Poplus mySocietyisaregisteredcharityinEnglandandWales(1076346)andalimitedcompany(03277032).Weprovidecommercial servicesthroughourwhollyownedsubsidiary SocietyWorksLtd (05798215). Github Twitter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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