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到警察機關報案是否一定要告我先生? - 臺中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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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案件中傷害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於知悉犯罪加害人之日起六個月內決定是否對加害人提出告訴。
如果不告,六個月以後您就喪失了告訴的權利,在未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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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務部-法律問題
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非告訴乃論之犯罪案件,若被害人於製作犯罪被害人詢問筆錄時答覆其係因「被人詐騙而來報案並製作調查筆錄」者,試問被害人就筆錄問答時所 ...
- 2什麼是告訴乃論?告訴與告發又有何不同? - 恩典法律事務所
「告訴」與一般常聽見的「告發」又有何不同?「告訴」是指被害人或有告訴權之人向偵查機關(不論是向地檢署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 ...
- 3刑事案件報案人須知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二)告訴乃論案件,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惟告訴人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得撤回告訴。 二、非 ...
- 4告訴乃論之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天秤座法律網
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 ...
- 5律師談吉他- 有辦法「只備案不提告」嗎?備案、報案跟提告有 ...
有些犯罪屬於「告訴乃論」,必須被害人「提起告訴(提告)」,檢察官才能起訴、法官才能判,例如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罪。 如果發生的是這些罪,被害人可以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