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到警察機關報案是否一定要告我先生? - 臺中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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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案件中傷害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於知悉犯罪加害人之日起六個月內決定是否對加害人提出告訴。

如果不告,六個月以後您就喪失了告訴的權利,在未提出 ...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兒童版| 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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