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糾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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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mobilebotton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認識監察院 院長 副院長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監察院簡介 常設委員會 特種委員會 訴願審議委員會 任務編組 單位編制與職掌 國際交流 審計部 相關連結 監察委員 本屆 歷屆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 組織法 國家人權委員會簡介 監察成果查詢 成果檢索 調查報告 糾正案文 彈劾案文 糾舉案文 重大案件改善與處理結果 資訊公開 法規 統計 廉政園地 出版品 預決算及會計報告 會議紀錄 巡察行事曆 會議行事曆 中央巡察紀要 紓解民怨小檔案 保有及管理個資項目總表 檔案應用申請 政府資訊公開 院務活動 COVID-19防疫指引專區 便民服務 院長信箱 預約臨櫃陳情 預約視訊陳情 陳情信箱 陳情書範例 常見Q&A 建築風華 監察文史資料陳列室 參觀資訊 預約參觀 預約婚紗攝影 新聞與公告 院新聞稿 國家人權委員會新聞稿 委員會新聞稿 監察委員新聞稿 監察院月刊 影音專區 公告 徵才 熱門搜尋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兒童版 English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網站安全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 聯絡我們 交通資訊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EN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兒童版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版型主題1版型主題2版型主題3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搜尋 認識監察院 院長 副院長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監察院簡介 常設委員會 特種委員會 訴願審議委員會 任務編組 單位編制與職掌 國際交流 審計部 相關連結 監察委員 本屆 歷屆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 組織法 國家人權委員會簡介 監察成果查詢 成果檢索 調查報告 糾正案文 彈劾案文 糾舉案文 重大案件改善與處理結果 資訊公開 法規 統計 廉政園地 出版品 預決算及會計報告 會議紀錄 巡察行事曆 會議行事曆 中央巡察紀要 紓解民怨小檔案 保有及管理個資項目總表 檔案應用申請 政府資訊公開 院務活動 COVID-19防疫指引專區 便民服務 院長信箱 預約臨櫃陳情 預約視訊陳情 陳情信箱 陳情書範例 常見Q&A 建築風華 監察文史資料陳列室 參觀資訊 預約參觀 預約婚紗攝影 新聞與公告 院新聞稿 國家人權委員會新聞稿 委員會新聞稿 監察委員新聞稿 監察院月刊 影音專區 公告 徵才 ::: 首頁 認識監察院 監察院簡介 監察院職權 糾舉 糾舉_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其違法行為涉及刑事者,應逕送各該管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接到糾舉書後,除關於刑事部分,另候各該管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外,至遲應於1個月內,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予以處理,並得先予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其認為不應處分者,應即向監察院聲復理由。

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對於糾舉案,不依規定處理或處理後監察委員2人以上認為不當時,得改提彈劾案。

如被糾舉人員因改被彈劾而受懲戒時,其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應負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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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更新日期1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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