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搞錯】原來定型化契約範本沒法律效力 - 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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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消費爭議,專家就會叫我們以定型化契約規範為主,但你知道其實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其實沒有法律約束力,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部份是要 ... 蘋果基金會 NEXTDigital 台灣 香港 登入 壹週刊 即時新聞 最新 壹點就報 推薦 要聞 社會 娛樂 人物 網紅 美妝保養 生活 科技 時尚 美食旅遊 經典檔案 專欄 壹動新聞 爆料 經典檔案 壹點就報 蘋果基金會 NEXTDigital 台灣 香港 2017年10月26日 每次有消費爭議,專家就會叫我們以定型化契約規範為主,但你知道其實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其實沒有法律約束力,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部份是要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

至於為什麼要有2套標準,幹嘛不就定一套就好了呢?台北市政府消保官潘宏政說,中央主管機關會針對某些特定業者訂定一些相關規定,但如果馬上就要「依法行政」,恐怕會造成業界嘩然,也可能因為對實際執行狀況不熟稔,造成業者跟消費者的困擾,所以就以漸進式的方式來訂定法規。

中央主管機關會先訂一「契約」範本,就是一個供消費者發生消費爭議時參考用,先訂出來後就會有一個方向出來,讓業界、消費者可以去遵循,或是了解到政府以後的施政方向是如此,不強制性,讓大家先是適應習慣以後,再去訂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撰文:古韵婷)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壹週刊「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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