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22 條(36.01.01 版) - 法源法律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 民國36 年01 月01 日 ). 第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 民國36年01月01日 )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