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須符合法定扶養要件。-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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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以具備家長家屬關係及永久共同生活為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 網站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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