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離婚女公務員坦言:自己只是嫁給了刨除愛情以外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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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婚姻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則各有各的不幸。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很難擺脫這種規律式的束縛,女公務員也是如此,儘管她們在結婚的時候都是信心滿滿的去憧憬一份幸福,而這份幸福往往卻在時間的記憶中被磨平磨淡,直到無法認清它的本來面目,致使自己成為一個感情的受傷者甚至是婚姻的失敗者。

下面是來自兩個離婚女公務員的經歷自述,或許我們可以從中感受到幸福的兩面性,即美好與殘酷。

離婚女公務員A:35歲,科級幹部,沒有孩子,前夫是副局級領導

我的父母都是公務員,可他們的級別並不高,直到退休,他們才僅僅是享受副科級待遇。

為此,我曾經為他們鳴不平,可是當自己也邁進公務員這扇大門之後,才漸漸的感覺到很多東西並非如自己想像得那麼簡單。

我從小到大都是一個很要強的女孩,無論任何事,要麼就做最好的,要麼就不做。

正是這種性格的存在,使得自己在工作中總是想著如何去兌現自我價值,如何去成為官場中倍受矚目的「女人花」,可殘酷的現實卻告訴自己,實現自我價值的路並非一片坦途!

28歲那年,我結婚了,他40歲,當時是某部門的「一把手」(正處級),離過一次婚,沒有孩子。

說心裡話,我對這個比自己大出12歲的老男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好感,只是由於父母以及很多人的極力撮合,我在無奈之下也就認同了他。

記得當時父母多次勸我說,這個男的年輕有為,剛四十歲就已經是正處了,父母幹了一輩子只不過才熬到副科,還是個虛職,跟人家怎麼比呀?你要嫁給他那是你的福氣,並且你父母臉上也有光。

可是在結婚以後,我便後悔了,自己除了能夠得到他在仕途上的一些「幫助」外,在婚姻里我卻什麼也沒有得到。

他是那種典型的事業型男人,一心撲在工作上,對我以及對家庭很少關心過,就好像他仍舊是單身一樣。

我們之間也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本來交流的時間就不多,再加上彼此的「三觀」、興趣點都不同,所以很快的我就被「喪偶式」的婚姻所套牢了。

後來,他升至副局級領導,我們的感情也就更淡了,與其說他娶了妻子,還不如說他娶了工作。

我一直也沒有選擇要孩子,主要是因為我對這種婚姻始終就缺乏信心。

現在,我們已經離婚了。

回想一下我和他過去的這七年婚姻,除了能夠得到那個名義上的家庭以及父母、親朋等很多人投來的羨慕眼光之外,在感情世界裡,其實我始終都是一個人,就像那句常說的話: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有時會比一個人更寂寞!

離婚女公務員B:40歲,副主任科員,有兩個孩子,前夫是私營企業老闆

儘管自己不承認是一個物質型女人,但我最終還是被物質所出賣了。

在我認識他的時候,那年我30歲,是一名公務員,年收入6萬;他比我大5歲,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老闆,年收入在300萬以上。

一開始和他相處的時候,我總感覺有些不踏實,主要是他的社交圈既廣又雜,什麼樣的人都接觸。

不過後來我還是成為了他的妻子,篩選一下理由,除了錢以外,主要還是他在婚前對我所發出的猛烈求愛攻勢吧!那時,他經常為我買禮物以及帶我到各處遊玩,並且一擲千金,毫不吝嗇,甚至每天還讓專人為我送鮮花到單位里,弄得同事特別是女同事都很羨慕。

就這樣,在凌厲的愛情攻勢下,我接受了這個男人。

不過後來想想,當時的自己真的好幼稚、好愚昧,為了一些物質上的虛榮便將自己出賣給出一個根本不愛的人。

婚後從第二年開始,他便原形畢露,在玩膩了對我欺騙的感情之後,就開始在外邊找女人,並且還不止一個。

那段時間,我曾憤怒過,也曾想過離婚,但最終還是舍不掉那種富有的生活條件,於是我便放棄了離婚的念頭,進而選擇了要孩子,我想以此來挽回男人那顆不安的心。

可結果讓我更為失望,在我為他生完兩個孩子後,他除了在經濟上給予關心以外,在感情及其它方面根本漠不關心,仍然我行我素,在外邊依舊過著逍遙自在的放蕩生活。

而我呢?除了能夠在家庭中充當一個保姆角色,還能有什麼呢?婚姻對我來說,其實只是一段自我折磨和自我麻醉的不堪記憶而已。

現在我已經進入到了不惑之年,但我以後的人生我不想再困惑下去,於是,我選擇了離婚,可我卻依然擺脫不了懊悔的陰影。

畢竟那段婚姻整整荒廢了我十年的最好時光,本來在這段時光里我可以得到甜蜜的愛情以及幸福的婚姻,可我卻被那可惡的金錢所出賣了,並且出賣得除了只能與它共舞之外,其它的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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