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為愛結婚的」|親愛的,你對自己真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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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心裡要保有光。

有光才能照亮我們的生活。

什麼是光?

就是希望,就是相信:和一個相愛的人共度此刻是幸福的。

如果沒有,不恐慌,不焦慮,清楚自己絕不和不愛的人結婚,淡定從容——那也是留存了內心的一束光。

我敬佩這樣的女子。

—— 周小寬

有朋友曾經問過我,「雖然不怎麼愛他,我先結這個六十分的婚,不合適再離,遇到真愛再轉跑道不行嗎?」

我說:「不是行不行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這個必要,這樣做了會有什麼後果的問題。

如果你抱著這樣的想法,你的婚姻得分只會更低,連六十分都維持不了多久。

什麼?靠生個孩子來牽制住他?

那是兩個人難受還不夠,怕一個人退出,還要整出個孩子,讓三個人一起難受。

既然這不是你想要的婚姻,你一定會喜歡上別人或者越來越厭倦你的老公,那這個婚結來有什麼意義?

朋友說:「不結不行,我害怕,我恐慌。

我說,「你好手好腳好工作,父母不用你花錢贍養,你還是這麼恐慌,那你就應該去求助心理諮詢師,搞清楚自己的恐慌來源於哪裡,看看能不能改變它。

我的手機里有好幾個閨密群。

其中一個群,除我之外,另外六個閨密都是未婚或者單身(離異)的女性。

一天深夜,閨密H在群里突然說了一句話:真正愛的只能存在心底,結婚的都是滿足生活。

她說,這是現在的她對婚姻和愛情的看法。

32歲的H,去年因為性格不合和老公離異,單身帶著女兒。

她長得很迷人,在金融行業,收入也很高。

可是離婚半年以來,見人不少卻暫時沒有遇到特別合適的男人,內心有點失落。

我覺得要寫一篇文字給那些和我閨蜜抱有一樣想法的女性們。

如果有一天我的閨密H要為了滿足生活嫁給一個並不真正愛的人,我想我很難在她婚禮上說出「白頭偕老」那樣的話。

現在才32歲的你,如果只剩下50年的人生,還要和不愛的人在一起生活,還要白頭偕老努力過,你不覺得這是對自己的殘忍嗎?

01

很多進入了婚姻數年的女人會告訴你:即使再相愛,愛情也會在婚姻里消亡。

我不否認這件事。

有的人是因為愛情而結婚,有的人在結婚前就放棄了愛情,雖然兩者的結果都一樣:結婚後慢慢地沒有了愛情。

但我認為,兩者還是有著巨大的不同。

因為愛情而結婚的人,對愛情和幸福是有信念的。

即使愛情在婚姻里漸漸變成了一種更為平靜溫和的情感,不那麼像愛情。

即使愛情改變,你自己或者你的配偶愛上了別人。

但這類人還能重新開始。

因為人變了,信念沒有變。

你可以在平靜地感情里繼續你的婚姻,也可以換人重新開始。

從頭到尾你都相信幸福是存在的,你相信你會幸福,無論是在一個伴侶身上實現這種幸福,還是在你的一生中,會有幾個人階段性地來陪伴你實現,你都沒有放棄過讓自己幸福的想法。

經歷了一些失望和壓力還有痛苦的經歷,而放棄了愛情去結婚的女人,在我看來是蠻可悲的。

雖然我知道,要她振作也不是一兩句話的事。

這種可悲並不是因為她們經歷了挫折,而是因為她們在挫折後,最終不再相信幸福,放棄了那個信念。

我的閨密H算是一個對人生有追求的女人,不然她也不會痛下決心和各方面都已漸行漸遠的丈夫分開。

但是一個離異女性也有一些心理壓力。

找合適伴侶不是那麼容易,一來二去,她有些灰心失望。

和她接觸的可選擇男性裡面,不乏非常有錢的生意人,對方年齡比較大,兩人也不來電。

可是她卻很猶豫,如果和這樣的人一起,雖然談不上愛情,但是結婚可以過上富有的生活。

既然愛情本來就不一定能遇見,那能徹底改變自己的物質生活也許可以彌補吧。

因此才有了前面她深夜說出的那句話。

這樣去考慮和自我說服的女人並不少,無論是未婚女青年還是離異女性。

她們都覺得,既然愛情等不到或者得不到了,那我選擇麵包也很好。

可是我很想問問她們:如果你做選擇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快樂,那麼你覺得,你再也沒有了對愛情的期望,和一個你並不心動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你會快樂嗎?

02

如果你不夠有錢,於是嫁給一個你並不愛的有錢男人,用金錢來彌補愛情,一切順利,你就變得很有錢。

然而,金錢這種物質帶給你的滿足感也會迅速消失。

原來你用自己一年的工資存下來買個香奈兒包,還能快樂半個月,每次背出去也會覺得開心。

現在老公的資產夠你買很多香奈兒,你隨便買,你還會因為買香奈兒而特別快樂嗎?

其實,你買了包之後,很快就會繼續憧憬愛情。

想而不能,甚至你已經沒有了光明正大憧憬愛情的資格,這種代價換來的奢侈品和豪宅,代價不大嗎?

我記得高中時,老家才有了麥當勞。

那時候三十元的套餐,是我存了一周的零用錢買的,吃一次就覺得特別開心和滿足,相信很多人和我是一樣的。

可現在同樣三十元的套餐,味道也沒變,已經感覺不到特別的開心和滿足了。

有的人甚至在吃的時候不斷去想,「唉,我幹嘛要來吃這個,以後還是少吃點,垃圾食品吃了很容易胖。

為什麼我們對麥當勞的態度判若兩人?

因為擁有的,經歷的讓我們改變了,認知變了,對同樣一件東西產生的感覺也變了。

一旦最緊迫的需求被滿足,我們就會去追求更高級別的滿足。

馬斯洛的原理就是如此,解決了溫飽、安全感、有了基本的社會地位和尊重,我們一定會去追求自我實現。

如果對物質沒有特別的需求,且能夠讓你長時間處於滿足和快樂的狀態,一定是精神層面的東西。

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可以有尊嚴地去愛。

而不是像一個寵物,被寵愛就好。

我覺得,讓我們精神獲得滿足和平靜的途徑,並不是完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是始終有信念。

事實上,讓我們獲得平靜滿足的不是某個一勞永逸的結果,因為沒有什麼是一勞永逸的。

即使是最完美的愛情走進婚姻,這婚姻也可能在後面分崩離析了,但是信念卻可以始終存在,不隨人而改變,因為它不是結果,它貫穿你人生的過程。

有了它的貫穿,你的當下,你的平凡人生才會真正感到滿足,感到有意義,感到自己的能量和世界共振。

日出時你才會感覺到何謂希望。

相信自己會幸福,認為自己具備去愛的能力和資格,即使這份愛留存心底一輩子都沒有給任何人。

一個有這種信念的人,也遠比放棄信念的人要幸福。

她的當下,因為有信念而快樂。

她的每一個當下,都會因為有信念而充滿希望。

一個這樣的人,無論遇不遇見那個愛人,她都是愛自己的,有愛的,平靜滿足的。

03

明知不愛,還要在一起,這難道不是一件對自己很殘忍的事情嗎?

無論你的理由是什麼。

比如我閨密H,在一線城市買房了,雖然自己工資高。

但現在按揭一個月兩萬,她也很想找個肩膀靠一靠;我還有一個朋友,明明不怎麼愛老公,當年結婚的理由是:我到三十歲必須要完成結婚生子的任務,否則我會覺得很惶恐。

就像很多雞湯文說的,「找個自己愛的還不如找個愛自己的」,「男人捨得為你花錢才是真的愛你」,所以很多女性雖然不愛,但是看在這個男人有經濟實力,或者願意對自己好,願意為自己花錢,於是就把自己嫁了。

這樣的人幸福嗎?

反正我身邊,所有的女性朋友,凡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走進婚姻的,沒有一個真的過得幸福(都是當事者本人的親口表述)。

我覺得這些雞湯文除了讓覺得身心疲憊的女性發泄一下情緒,其它都是在扯淡,誤人子弟。

因為一時的認知局限和一時的脆弱犯傻,向現實投降,忘記初心,硬要和不愛的男人結婚,不能帶她們到幸福滿足的彼岸,而會引發更多的問題,更複雜的局面。

一個人都不再有關於幸福的信念,不相信自己能有那樣的幸福了,把自己的幸福上限定格在60分,那麼她等於是放棄了「希望」。

一個人的內心放棄了希望,那麼她渾身流動的能量當然是很灰暗的。

這樣進入婚姻的女性,也很難創造出幸福,也很難在這種婚姻的狀態下去邂逅可以拯救她的真愛。

而很多在這種婚姻狀態中成為媽媽的人,都難以有充沛健康的心理狀態面對孩子,也很難給孩子足夠的正能量之愛。

王菲雖然兩度離婚,但是她離婚都是因為她始終不願意放棄自己對於愛情、幸福的信念和要求,多段式婚姻肯定比欺騙伴侶出軌找補充好。

所以她和李亞鵬換一個身份相處,繼續追尋自己愛的人,我很讚賞,本來就應該如此:無論何時,做真實的自己,不欺騙,不將就,不放棄對愛的追求

和一些鍵盤俠的看法不同,我覺得,有這樣的母親,她的兩個女兒才是幸運的。

因為她們會從媽媽身上感覺到能量、生機、關於幸福的信仰。

單親帶給她們的影響會有一些,但是相較之下,一個能做自己,能不放棄信念同時還能繼續愛著孩子的媽媽,和一個在婚姻里失去了全部信念,對人生失去了全部盼望,覺得人生來就是無奈的,要不斷和現實妥協直到失去自我的媽媽。

前者才是對孩子更好的安排。

那種勉強婚姻里的母親,如果生個兒子,很可能因為她不愛丈夫而和兒子共生。

如果生個女兒,女兒就會被媽媽影響複製極低的自我價值,對愛情、美好的婚姻都不再有信念願景。

說得嚴重點,毀幾代人,可能性不小。

04

有人會不同意我的觀點——十幾億中國人,才有幾個王菲?人家是天后,開幾場演唱會,就能賺上億,她當然可以不用考慮現實。

也有人說,在中國做個女人不容易,壓力大,找好的伴侶難,不退而求其次,難道要打一輩子光棍?

可是,誰說退而求其次就比打一輩子光棍好?

你仔細想過嗎?

我這篇文章就是一直在囉嗦,如果覺得自己沒希望了,過的是一種沒希望的人生,放棄了關於愛情的希望和信念,那麼退而求其次,和那種一直有信念,覺得自己只要在臥床不起之前都還可以去愛,還可以被愛,還可以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感情生活,即使打一輩子光棍,也是後者更幸福。

諜戰片看過吧?共產黨就義前,都有強大的滿足感。

這不是假的,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烈士。

為什麼?

因為信念。

信念讓一個人體驗到更高層次的滿足。

只要你內心真的相信,就一定會遇見愛人。

雖然不一定會走進婚姻或白頭偕老,但是你可以過一種自由自在有色彩的生活。

退而求其次的生活的顏色,是灰色。

其實,你還是有選擇的。

我很想和我的閨密H說。

如果買房讓你有生活的壓力,而你覺得最好儘快找個男人幫助你一起還錢,那還不如上百萬的購房首期做個理財,用自己的高薪收入去租個不錯的房。

沒有經濟壓力了再慢慢去尋覓你愛的男人,真正想嫁的男人。

就算找不到,這種可以想找多久找多久,想戀愛就戀愛,不合適就分手的狀態,遠比你放下對愛情的盼望,走進一個60分的婚姻強。

香奈兒包買再多,豪宅就算四百平方,心裡還是會空虛,因為你把信念丟了。

人活的是一個狀態,是精氣神。

05

最後,我想說兩個離我們的年代挺遠的人,但都是中國女人。

一個是魯迅名義上的妻子朱安,一個是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

朱安,在和魯迅的「婚姻」里呆了41年,無愛無性到死。

畫地為牢,她怎麼都不離開。

她沒有自我意識,沒有自己的價值感,從不覺得自己可以走出去,覺得自己可以去愛其他人,可以被其他人愛。

四十一年的婚姻里,啥都沒有,只有一個魯迅妻子的身份代號,除此之外再無他。

這樣的生命是悲劇吧,於他人也沒有積極意義,一個完全沒有自我價值的人不可能給予他人健康正能量的愛。

張幼儀,懷孕兩個月時,等來徐志摩的離婚申請。

此時,他們之前還有一個幾歲的兒子,她二話不說簽字離婚。

當時她在異國他鄉,也沒有錢,寄住在一個朋友家裡幾個月,獨自生下孩子,獨自工作扶養。

徐家確實後來也在經濟上接濟她和孩子,但是她並沒有因為害怕得不到徐家的照顧而拖延不簽署離婚,也沒有拿孩子要挾丈夫回頭。

離婚之後數年,她照顧徐志摩的父母,處理徐志摩的後事,一直平靜從容。

雖有傷痛並無憎恨,到晚年也能坦然回憶自己對徐志摩的真摯情感。

她一直單身到五十多歲嫁給一個醫生,舉行盛大婚禮,之後共同生活了18年,直到醫生去世。

生活於她如此苛刻,但是她卻從未放棄過自己。

對於生活的希望和愛情的標準,她沒有更改過。

張幼儀受過很好的教育,比不識字的朱安晚出生二十二年。

她的故事,猶如一道光芒,照進了我的心裡。

她讓我看到,一個女性最好的活法就是這樣:無論遭受什麼樣的打擊,你還擁有你自己,你就還擁有希望。

不因為挫折,壓力,恐懼
,而輕易將自己交託於沒有愛情的婚姻。

也不要在有問題的婚姻里畫地為牢,搖尾乞憐,自己關上自己的窗。

王菲是天之嬌女,而張幼儀距離我們的年代,也有一百年了。

當年,張幼儀也不是個很有錢的女人。

只是讀過書,可以自食其力。

我們中間的大多數擁有的不會比她少。

而今的社會環境對女性再怎麼苛刻,也會比她的年代好。

所以無論你決定走進什麼樣的婚姻,或者決定要在什麼樣的婚姻里堅守,如果放棄了關於幸福的信念,就是放棄了希望。

沒有希望的人生,是「假人生」,不是真正的有生命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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