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友求婚,她給我兩張紙,看到內容我還給她一堆紙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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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交往一年,因為我本來就比她五歲,我今年30了,所以我爸媽一直催著我們結婚,我也不是一次和女友提結婚的事了,她也沒有表態,我想可能是因為我沒有求婚吧,所以那天我買了戒指,買了鮮花,來到女友公司樓下,想給她一個眾人羨慕的求婚。

當我捧著鮮花和戒指半跪的時候,她走向我,我以為是幸福向我走來,但是她拿出兩張紙給我。

和我說:這裡是兩個條件,只要你答應其中一件我就和你結婚。

我打開第一張寫的1:買房,如果不是全款必須加上她的名字。

2:彩禮十萬,婚後工資上交老婆手中。

我們家條件不是很好,我這些年的存款,也最多能付個首付,哪裡還有十萬的彩禮能給。

我打開第二張,慢慢的4個條件。

1:婚後不和父母住,2:生孩子婆婆要負責照顧孕婦,生完了要負責照顧孩子。

如果婆婆不照顧,我要離職照顧,婆婆不能找我們要錢。

最多只生兩個孩子,第一個孩子要跟女方姓。

3:婚後所有的錢由老婆支配,不能在老婆不同意的情況下給錢給任何人。

4:如果婚姻破裂,是感情問題,那麼孩子歸女方,男方每個月給撫養費,財產平分。

如果是男方背叛婚姻,那麼男方凈身出戶,孩子歸女方。

如果女方出軌,則女方凈身出戶。

看完我真的很生氣,憑什麼娶一個老婆這麼多條件,這是一筆買賣嗎?不和父母住我能理解,年輕人都不喜歡和公婆住。

但是憑什麼我媽不照顧孩子連錢都不能給她,難道不照顧孩子就不是我媽了嗎?憑什麼我的孩子要跟女方姓,我又不是倒插門,這讓我爸媽的臉往哪擱。

還有什麼叫所有錢都給老婆,還要她同意才能拿錢,我一個大男人,還要找老婆要錢,丟不丟人。

我和女友說,是不是達不到這些條件就不結婚,她說:對,如果你選擇第一個,那就買好房準備好禮金來我家提親。

如果選擇第二個,那就簽字我們去公證,然後領證。

我說沒有商量的餘地嗎?女友態度堅決,我起身丟掉鮮花,收好戒指,把這兩張紙撕碎了扔在她臉上。

我說:你另找下家賣吧,我買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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