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的自白:我決定離婚,只是為了過好下半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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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的婚姻當中,無數次受傷的時刻,我總是能為對方找到理由,去體諒他的艱難。

如果別人表達痛苦,我就可以暫時忽略自己的痛苦,去拚命理解別人,為他找到合理傷害我的理由。

直到發現他出軌,我才看見,在我無數次嘗試向他表達感受,在我拚命理解他、為他著想的時候,他卻從未考慮或在意過我一絲一毫的感受。

被我發現出軌後,這個男人毫無愧意,唯一想做的就是恐嚇我、控制我,讓我繼續為婚姻付出,而他,以痛苦之名繼續婚外情。

我終於做出了離婚的決定。

這不是衝動,也不為報復,而是這兩年來,我不斷向內探索,看清婚姻真相之後的理性選擇。

12年的相處,我們自然也是有過甜蜜時刻。

但在這份感情里,我和他從未站在平等的位置上,我始終是在感情上處於弱勢的那個人。

走到今天這一步,很大程度上也是我無底線的包容和付出縱容了一切。

我為自己的善解人意、善良寬容而感動著,幻想著因為這份付出而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夠讓婚姻變好。

而在對方眼裡,我不過是膽小、懦弱,不會哭、不會鬧、可以容他肆意妄為的弱者。

哪怕是在我發現他出軌的事實後,他依然認為可以用自己的強勢控制我,去維持現狀,因為我離不開婚姻和孩子。

而我,終於有勇氣選擇用法律去保護自己,雖然可能面臨意想不到的難題,雖然我知道離婚後的日子並不容易。

但我不想在委曲求全中奉獻自己,讓生命逐漸枯萎。

更何況這種奉獻,也許原本就毫無價值。

當這個習慣出軌的男人再次說「孩子需要一個父母都在身邊的家」時,我終於有底氣地懟回去:孩子需要的是愛,而不是形式上的家。

2、對於孩子,我不再有愧疚,因為我終於想明白了這樣的邏輯:

對孩子來說,最好的選擇自然是和父母在一起,一個溫暖、有愛的家。

次之,父母離婚,但孩子依然可以得到父母雙方足夠的愛和陪伴。

再次之,孩子和父母一方組成一個家庭,給予孩子足夠的愛和照顧,積極地生活。

最差,是孩子生活在一個冷漠、爭吵,父母互相傷害的環境當中。

我曾經努力給孩子最好的選擇。

過去三年,靠著對老公拚命的理解和對婚姻未來的幻想,我給了孩子一個情緒穩定的媽媽,一個基本和諧,父母疼愛的家庭。

但在看清一切真相之後,我無法繼續委屈自己給他一個和諧的家。

我選擇離婚。

我也願意和我的前夫去努力給孩子第二種選擇,但我不能決定對方的選擇。

那麼至少,我可以一個人給他第三種狀況,而避免最壞的情況。

飛機起飛前,航空公司提示緊急情況下如何戴氧氣罩,總會強調:「帶小孩的乘客要先給自己戴上氧氣罩,再給孩子戴。

因為,如果大人嚴重缺氧,會在短時間內迅速失去意識,根本無法照顧孩子。

如果一個母親在婚姻中得不到基本的平等和尊重,沒有足夠的精神能量,又如何保證給孩子健康的愛?

我決定離婚,不為報復,更不是逃避,只是為了更好地過好下半生,活出自己生命的力量,給孩子健康的愛。

我也做好了準備,去面對一切可能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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