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矛盾:如果你缺乏離婚力,我勸你千萬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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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三思:如果不離婚,該如何面對婚姻矛盾?

在我的讀者中,有很多是大女主。

每當我寫了一個遭遇老公出軌、妻子不願離婚或極力挽回婚姻的案例,她們就會發表如下評論——「這樣的老公就該離了,還要留著過年嗎?」當然,她們對不願離婚的原配,是不能理解的。

我一直主張,離婚必須具備離婚力。

但具備離婚力是否就可以離婚呢?未必,對於很多女人(男人亦如此)而言,即使遭遇背叛,離婚依然是弊大於利的……

【1】

讀過《第三者入侵!傻女人和聰明女人的對策區別》一文的朋友,對李詩應該非常熟悉。

這是一個精明能幹的女人,不僅具備有趣的靈魂,還有好看的皮囊,還懂得做生意賺錢,可以說,她是一個具備高強離婚力的女人。

然而,面對老公出軌,李詩不是選擇離婚,而是採取霹靂手段打得第三者跪地求饒;當閨蜜的老公出軌,她積極為閨蜜出謀劃策,可惜閨蜜是豬隊友。

問題是,李詩為什麼沒有離婚概念,而是要堅決捍衛婚姻的完整呢?通過跟李詩的交流,她的想法或許能給那些陷入「離不離」邊緣的人們,一些借鑑。

其實,李詩曾經無數次想過離婚。

但最終,她都說服了自己,要堅守婚姻。

假如李詩選擇跟老公離婚,她將面臨以下這幾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李詩和老公有一兒一女,離婚時,法院基本會判兩人每人一個孩子。

李詩帶著自己的孩子,改嫁給一個未婚男青年。

這種情況,困難度很高,但對於李詩這樣高段位的女人來說,並非不可能。

但是,要達成這樣一段婚姻,中間的各種艱難險阻是少不了的,包括面對男方父母的各種阻撓和不屑,以及社會輿論對未婚小伙娶帶「拖油瓶」的中年女人的各種版本解讀。

不管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李詩和她的新老公都得一一承受。

如果婚前的種種,還不足以謀殺他們的愛情,那麼婚後的生活一定會讓他們心力交瘁。

其中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那就這個男青年沒有孩子, 在他的腦袋沒有被門擠掉之前,他一定會要求李詩再為他生一個孩子。

李詩今年37歲,我們假設她成功的自然懷孕,並冒著高齡產婦的風險生下一個孩子,那麼這個孩子必將成為李詩和老公新的生活重心。

問題出現了:李詩是帶著跟前夫生的孩子, 來到新家的,那這個大孩子,將要面臨什麼樣的生活?想要新老公對待別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一碗水端平,這個可能性很小。

再美好的愛情,也逃不過人性的醜陋,埋藏在中國人心中的血統論,已經像基因一樣流傳了幾千年,把自己的基因延續下去,給自己孩子最好的生活,愛自己的孩子比別人的孩子多,這就是赤裸裸的人性。

在人性衝突面前,愛情脆弱得不堪一擊。

如果這個小伙具備很高的道德水準。

那麼,為了顯示自己的「大公無私」,就只能反人性操作,對待李詩和前夫的孩子,比對待自己的孩子更好。

對於李詩而言,離婚對於大孩子是有虧欠的,肯定不願意新老公對自己的孩子苛刻,也會加倍對大孩子好。

這樣一來,李詩和前夫的孩子會被寵上天,千萬不要以為孩子什麼都不懂,孩子對人性的反應更接近本能,會敏銳發現繼父和母親的軟肋,然後恃寵而驕。

與此同時,李詩跟新老公生的孩子,就會感到爸媽對哥哥(姐姐)太好,對自己太差,孩子太小又不懂得為人處世的道理,可能會形成心理問題。

好吧,不管李詩的新老公如何處理,兩個孩子都可能得不到公正的待遇,會產生新的問題

大家說,一視同仁不就行了嗎?

抱歉!那是電視劇。

即使你一視同仁,由於血緣的阻隔,李詩和前夫的孩子還是會覺得繼父偏心,李詩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會這麼想……

【2】

看到這裡,大家或許會想,不是人性出了問題,是選擇出了問題,李詩就不應該嫁給一個沒有結過婚的男人。

這便引出了我們第二個可能:李詩嫁給一個同樣離異、帶著孩子的男人。

從表面看,這種選擇顯得特別門當戶對,而且這種搭夥過日子式的婚姻,在婚前基本上沒有什麼阻撓,而恰恰這種婚姻才是最危險的。

在平靜如水的大海下面,才是真正的暗潮洶湧。

如果大家想要了解,這種婚姻為什麼可怕,就必須回過頭去,來看看李詩與自己的老公婚姻過往。

首先,性和孩子是維持婚姻的兩大法寶

但是,愛的激情不會維持一輩子,結婚多年後,性生活的頻率會逐步降低,甚至到0的地步。

既然性靠不住,那麼夫婦倆會在愛情還沒有死亡之前,生兒育女。

在接下來,親情將他們緊緊地連在一起。

李詩和老公當然也是如此,在11年的婚姻中,他們生育了一兒一女。

從此以後,不管婚姻生活如何枯燥無味,夫妻間都有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可以說他們為共同的老闆(即孩子)服務,屬於同一家利益集團。

對於夫妻倆來說,在婚姻中的所有決定,都是以不傷害這個共同目標為依託,人性與親情的強大,足以維持大多數中國家庭,愛情即使千瘡百孔,親情依然繼續。

反之又如何呢?讓李詩嫁給一個離異男之後,他們各自帶著從上一段婚姻生育的子女一起生活。

在經濟上,他們必須為自己的孩子埋下伏筆,誰都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親生的。

「再婚夫妻隔著心」,是赤裸裸的現實。

他們沒有共同的孩子,就沒有可以維繫彼此的親情,那麼他們用什麼去經營這一段婚姻呢?很簡單,用性,這是他們唯一可以使用的砝碼。

在愛情褪去之後,用性去維持的婚姻還能有多大的吸引力呢?而且性這種東西,壞就壞在她和誰都可以維持,為什麼必須是跟眼前這個人呢?

性最大的魅力是新鮮感,而新鮮感恰恰是婚姻生活的第一大惡魔。

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後,和諧可能和諧了,但是輕車熟路,毫無新鮮感可言了。

不然,為什麼有的男人放著美若天仙的妻子不睡,要去睡一個姿色平庸的女人;有的女人放著帥鍋老公不管,要去跟一個矬男偷情呢?除了對方提供的情緒價值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新——鮮——感!

試想兩個同床異夢的中年人躺在一張床上,他倆分屬於不同的利益集團,為不同的老闆服務,滿心滿眼裡都是各自的利益,誰都不想失去主動控制權。

最初還有性的維繫,後來連性都湊合了,這樣的婚姻,誰又能是誰的惟一呢?

也許大家可能會說,他們就不能夠選擇再生一個嗎?不就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嗎?

再生一個?先不說現在養育一個孩子的成本有多高,在一個三個孩子的家庭中,做父母的,即使有心一碗水端平,在滿足了三個孩子的衣食住行之後,剩下的錢也真的就只夠喝水了。

關鍵是,這種家庭有了一個新目標之後,又有什麼用呢?那裡還有兩個各自的舊目標,你們就能把他們掐死嗎?無非是從一個坑跳到了另一個更大的坑!

在經歷過一次離婚、結婚之後,你會發現,從你離婚開始,無論你怎麼選擇,終究都是錯,唯一的區別是一步錯,還是步步錯。

寫到這裡,本來就應該結束,但我想肯定還有人會說:「沒有男人難道就會死嗎?老娘要是離婚了,就再也不結婚了!」

這就引出了第三種可能:李詩只談戀愛不結婚,或一個人過到老。

說的也是,現在社會上很多離了婚的女人,至少有一半都沒有再婚。

這些沒有再婚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心如死灰,不想再找了;還有一種是尋尋覓覓轉了一圈,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不是找不好,是找的居然還沒有原配好。

其實不管是哪種情況,其結果都是一樣的: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把孩子辛辛苦苦拉扯大,要是家裡有老人幫襯著自己還輕鬆一點,要是命苦,沒有老人幫著,又沒有錢請保姆照顧孩子,那就連份像樣的工作都找不好。

大家都知道,現在學校的放學時間永遠比家長的下班時間早,想中途溜個號到學校去接孩子放學的離異一族,絕對不會是企業老闆的第一選擇。

對於老闆來說,上班時間能安心工作,下班了活沒幹完隨時能加班的,才是好員工。

如果你是單身帶著孩子,老闆可能最想炒的人就是你。

而且你從此不能出差,不能放假,到哪都要帶著孩子,好不容易孩子長大了,從出門求學開始,你便成了空巢老人;等孩子成家立業,你最好的結果就是住在孩子家裡,當一個自帶退休工資的免費保姆。

當然,也有人離了婚,照樣活得瀟瀟洒灑,孩子懂事,母慈子孝不用自己擔心。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懂事的孩子的童年就一定是幸福的嗎?

其實,這無非是把大人不想吃的苦,轉嫁到孩子的身上。

孩子用自己的懂事,替父母的離異買了單。

離異家庭的孩子,要麼叛逆得讓人頭疼,要麼懂事得讓人心疼,那種任何心靈創傷的孩子,少之又少。

那麼,李詩只戀愛不結婚呢?男人是很自私的,結婚就是要找免費的保姆。

如果女人打定主意不結婚,他們最終會一一離她而去。

55歲以前,李詩可以拚命用各種保養來對抗自然法則;可55歲以後,她不得不面對容顏老去、身材走形的現實,對男人的吸引力會下滑,人家未必願意跟她玩只同居不結婚的遊戲了。

最終,她還是會變成一個孤獨的「外婆」或「奶奶」……

【3】

想到以上種種,李詩在老公願意回頭的情況下,當然要維護婚姻,而不是離婚。

凡事都有例外,有一種情況,李詩是贊同離婚的,那就是新婚不久還沒有生孩子的情況下,如果發現對方是一個渣男,應該當斷則斷,千萬不要以為:生一個孩子,就可以改變對方。

一般來說,故事的發展只會越來越糟。

李詩對於婚姻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

反之,很多女人剛烈歸剛烈,但是對離婚的後果,是估計不足的。

所以,她們才會產生「一離了之」的想法。

那麼,我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首先,婚姻是利益共同體,愛情是否存在並不重要,要看雙方是否有意願、有能力繼續維持婚姻生活的和諧。

除了李詩提到的那種沒有孩子的夫妻一旦發現問題可以離婚外,那種有孩子的夫妻該不該離婚呢?我覺得要分兩種情況對待。

A,利益平衡沒有徹底打破的情況下,雙方都是戲精,即使另一方不是真心回歸或處理矛盾,但是能夠維持表面的和諧。

這種夫妻,就不要輕易離婚,即使孩子能發現一些問題,但是相比離婚後的後果,要輕很多;但如果雙方無法和諧,戰火紛飛。

這種家庭對孩子的影響遠遠大於單親家庭,那真不如離婚。

B,李詩這種家庭,屬於日子過得去的那種,所以值得挽留;但有一種情況:即使夫妻同心都過得水深火熱,現在產生了情變或其他矛盾,更是痛苦異常,還不如單身生活,那也可以離婚。

其次,實在無法維持婚姻,離婚後該怎麼辦?

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已經離婚了,那麼如何選擇,還是有分別的。

首選是找未婚無孩的異性結婚;第二選擇對於離異男人而言是再婚,對於離異女人而言是不婚;最差的選擇,是雙方都離異有孩子,一起重組家庭。

其中,孩子歸前妻或前夫撫養的,又稍稍強於雙方都帶著孩子。

再強調一點:如果你缺乏離婚力,千萬不要離婚,不然會死得更難看!

第三,如果不離婚,該如何面對婚姻矛盾?

不能輕易離婚的道理,大家或許都明白了。

但是,對方背叛了,如何咽下這隻蒼蠅?或者產生其他不可調和的矛盾,怎麼辦?

辦法只有兩個:一是充分認識到人性貪婪、自私的本質,從內心裡說服自己理解並原諒對方。

同時,以利益為武器,以道德為輔助,防止對方再犯錯;二是雙方取得某種默契,互不干涉,但都以大目標為重,共同走下去。

注意:這不單指女人應該這樣對待男人,而且男人也應該如此對待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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