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可以,但也要講道義——致姜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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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婚姻不僅僅是一種愛情,更多的是道義,是友誼,是情義,是親情。

昨天痛失一球的姜至鵬,今天就被老婆爆料婚內出軌。

雖然可能是女方選擇這個關鍵時間想引起更多的人關注。

其實最近出軌頻頻,大家都喜聞樂見了。

但姜至鵬的出軌性質,相對而言比林丹、陳赫惡劣多了。

其實陽光下沒有新鮮事,故事其實不新奇。

在男方沒成功,是個窮小子的時候。

女方對男方很好,岳母給錢首付並照顧女婿。

結果姜至鵬成功之後,就開始和粉絲同居,而且是在婚內。

並且,被老婆發現玩失蹤,欺騙等等。

最後直接提出離婚,把財產轉移。

不想留給女方任何東西。

典型的一種翻臉不認人的嘴臉,曾近的恩情,愛情,照顧全部煙消雲散。

女方張之悅在男方17歲時就與其談戀愛,到後來結婚。

姜至鵬當時一個月也就拿600元。

房子都買不起。

都是張的母親拿錢給小兩口付的首付買的房子。

並且岳母還一直幫忙照顧女婿。

於是有了房子成婚,本以為可以過上一個很幸福的生活。

沒想到過姜至鵬因為事業蒸蒸日上了。

就和一個女粉絲纏到一起了。

婚內出軌,被張發現,玩消失,不承認,聊騷。

總之,先是瞞著。

後來乾脆不瞞了,直接提出跟張提出離婚。

一段十年的感情,雖然最後4年姜已經出軌了。

女方其實已經不在意男方不愛了。

只是想拿回應有的部分。

可惜男方居然把錢揮霍乾淨了,總共1300萬。

花在了小三上面,明目張胆的,而且還提出離婚。

張本來想起訴的,結果被足協給頂下來了。

無奈才微博爆料,她的痛苦。

其實這樣的事情喜聞樂見了。

但我覺有一點可以談的就是。

男方太不厚道了。

典型的過河拆橋。

把張當成利用的工具。

仗著自己的影響力想掩蓋這樣醜惡的事實。

女方的愛情也許給不了了,但是她和岳母的恩情總不能忘記吧。

畢竟還一直幫忙照顧男方。

而且男方成名後賺的錢,是婚內財產。

於情於理,都應當分給老婆一份。

而不是玩這種財產轉移把戲。

其實這不是愛情和婚姻的問題,這就是做人的問題。

做人太不厚道。

有時候婚姻不僅僅是一種愛情,更多的是道義,是友誼,是情義,是親情。

畢竟那是有恩於你的人。

試問,如果連對你這麼好的人,你都可以如此殘忍的踢開。

那麼可見你對其他人都是如此。

這樣的人,就是一個眼裡只有自己的人。

可惜,害人終害己。

狗急也跳牆。

更何況人乎。

待張的這次曝光,可以讓她得到法律公正的判決。

以及可能會讓姜身敗名裂。

有多少人,因為得罪了自己不重視的人,死翹翹的。

歷史上太多了。

不是不要得罪小人,只要是個人你都不要得罪。

更何況是自己的親人。

這次張告了姜至鵬,可能面臨的風險就是身敗名裂。

其實是他愚蠢的行為,讓自己走到的那一步。

這絕對不是一個婚姻糾紛問題。

這就是一個為人處世的問題。

如果他要是不那麼渣,把該還的房貸還了。

把給報的恩情報了,我相信他妻子也不至於說在微博上去曝光他。

人有時候不能太把別人當回事,也不能太不把別人當回事了。

尤其是那些有恩於你的人,不然待他爐火中燒時爆發時,就是你身敗名裂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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