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可以,但也要講道義——致姜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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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婚姻不僅僅是一種愛情,更多的是道義,是友誼,是情義,是親情。
昨天痛失一球的姜至鵬,今天就被老婆爆料婚內出軌。
雖然可能是女方選擇這個關鍵時間想引起更多的人關注。
其實最近出軌頻頻,大家都喜聞樂見了。
但姜至鵬的出軌性質,相對而言比林丹、陳赫惡劣多了。
其實陽光下沒有新鮮事,故事其實不新奇。
在男方沒成功,是個窮小子的時候。
女方對男方很好,岳母給錢首付並照顧女婿。
結果姜至鵬成功之後,就開始和粉絲同居,而且是在婚內。
並且,被老婆發現玩失蹤,欺騙等等。
最後直接提出離婚,把財產轉移。
不想留給女方任何東西。
典型的一種翻臉不認人的嘴臉,曾近的恩情,愛情,照顧全部煙消雲散。
女方張之悅在男方17歲時就與其談戀愛,到後來結婚。
姜至鵬當時一個月也就拿600元。
房子都買不起。
都是張的母親拿錢給小兩口付的首付買的房子。
並且岳母還一直幫忙照顧女婿。
於是有了房子成婚,本以為可以過上一個很幸福的生活。
沒想到過姜至鵬因為事業蒸蒸日上了。
就和一個女粉絲纏到一起了。
婚內出軌,被張發現,玩消失,不承認,聊騷。
總之,先是瞞著。
後來乾脆不瞞了,直接提出跟張提出離婚。
一段十年的感情,雖然最後4年姜已經出軌了。
女方其實已經不在意男方不愛了。
只是想拿回應有的部分。
可惜男方居然把錢揮霍乾淨了,總共1300萬。
花在了小三上面,明目張胆的,而且還提出離婚。
張本來想起訴的,結果被足協給頂下來了。
無奈才微博爆料,她的痛苦。
其實這樣的事情喜聞樂見了。
但我覺有一點可以談的就是。
男方太不厚道了。
典型的過河拆橋。
把張當成利用的工具。
仗著自己的影響力想掩蓋這樣醜惡的事實。
女方的愛情也許給不了了,但是她和岳母的恩情總不能忘記吧。
畢竟還一直幫忙照顧男方。
而且男方成名後賺的錢,是婚內財產。
於情於理,都應當分給老婆一份。
而不是玩這種財產轉移把戲。
其實這不是愛情和婚姻的問題,這就是做人的問題。
做人太不厚道。
有時候婚姻不僅僅是一種愛情,更多的是道義,是友誼,是情義,是親情。
畢竟那是有恩於你的人。
試問,如果連對你這麼好的人,你都可以如此殘忍的踢開。
那麼可見你對其他人都是如此。
這樣的人,就是一個眼裡只有自己的人。
可惜,害人終害己。
狗急也跳牆。
更何況人乎。
待張的這次曝光,可以讓她得到法律公正的判決。
以及可能會讓姜身敗名裂。
有多少人,因為得罪了自己不重視的人,死翹翹的。
歷史上太多了。
不是不要得罪小人,只要是個人你都不要得罪。
更何況是自己的親人。
這次張告了姜至鵬,可能面臨的風險就是身敗名裂。
其實是他愚蠢的行為,讓自己走到的那一步。
這絕對不是一個婚姻糾紛問題。
這就是一個為人處世的問題。
如果他要是不那麼渣,把該還的房貸還了。
把給報的恩情報了,我相信他妻子也不至於說在微博上去曝光他。
人有時候不能太把別人當回事,也不能太不把別人當回事了。
尤其是那些有恩於你的人,不然待他爐火中燒時爆發時,就是你身敗名裂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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