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面對老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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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這篇文章之前,為了弄明白這個高深的哲學問題,我也是逮住個人就好商好量。

首先綜合了60後到90後詢問結果,不算例外,想要做一個合格的「老情人」至少應符合以下四點:

第一,曾經好過或者曖昧過,但沒有肉體關係,可有,可無;

第二,沒有占有欲,不會攪亂現在的生活;

第三,互相惦念,互相照顧;

第四,沒有契約關係,但多少年來,沒離開過。

後來我想,要是符合以上四點就算做老情人,那堪稱愛情夢魘的「前男友」和「前女友」們是否也可勉強算在老情人的狹義範圍之內?我正好有一對90後的朋友,他們大約在三年前分手,如今也有各自的戀人,可這三年中他們見面的頻率卻相當高,稱兄道弟,好不和諧。

就這個機會我給那男生髮個微信,我問他見到自己前女友時是什麼心態?

他回答的特別爽快:「開心啊,吃飯,喝酒,上床,我什麼話都可以和她講,毫無壓力,因為我無需對她負責,所以也無所謂傷害,特別自由。

我沒再回,而是立刻給這女孩兒去了電話,我也問了她同樣的問題,她卻回答的很平靜:

「我是他宣洩壓力的一個突破口,我們可以一夜開懷暢飲,喝的酩酊大醉,然後天一亮就穿上衣服各自東西,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所以我沒什麼好說的,也談不上受傷,但如果你一定要問我每次見他時是什麼心境,我告訴你『我愛他』。

這情感狀態和關係是怎樣,來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時間?

【本質】

「老情人」並不單單是隸屬於時間長短的過去式,我倒覺得其本質更傾向於一種柏拉圖式的情感,說的更白點兒——就是精神出軌。

什麼叫精神出軌?

不同於身體有了實際交合的一夜溫柔鄉,精神出軌更像是情人之間某種秘而不宣的情感聯結,然而我們把它稱作「出軌」,就說明這種秘而不宣的情感聯結經常與愛情共存。

在60後和70後的認知中,老情人是以「犧牲某些普遍應得的權利——肉體情慾」為代價,因為畏懼道德責難而甘願憑友誼的目的陪伴,他們認為彼此是以高於俗世的德行與智慧相互聯結在一起,並隨著歲月流逝,逐漸將這種感情轉化成神聖的,純粹精神性的友誼;而在80後的理解中,老情人更像是一種對值得渴慕的人產生的特殊依戀和補償,靈與肉是他們永恆思考的命題,現實愛情顧及太多客觀因素而不盡人意,所以他們轉向精神領域去尋求缺失的那部分,而一旦他們找到了渴求的那部分,他們的感情就會立刻和現實劃成兩條平行線,並且認定代表精神需求的老情人才是他們真正所愛;但到了90後這裡,老情人的內涵就有了性的介入,因為在開放年代裡成長起來的90後,對性的態度也更加開放,他們有了更寬裕的空間去關注自由和快樂,而非現實和責任,甚至開始懷疑外界一直存在著某種不可見的力量長久抑制了人的真正情感本能,性和愛可以完全分離,情人和愛人並非不可調和共存的矛盾,他們就是要用這種「老情人」的理念愛與抑制力量對抗到底。

當然人間情感能有此變化,我們得謝謝弗洛伊德這位精神分析學大師給我們普及了性學常識,但時間哪怕稍微再往前推個十幾年,現在90後們可個個都是夠挨鍘刀的主兒。

那麼問題來了,有了性參與的身體出軌被世俗禮法判為重罪,挨鍘刀大快人心,那沒有性參與的精神出軌就無罪了?不僅無罪,而且我們面對「老情人」的時候還經常感到些許欣慰的熟稔,大有點兒伯牙子期知音不再有的滄桑感。

好嘛,要是你單身,見了老情人來個秉燭夜談倒也隨你折騰,但你要是一邊和誰談著戀愛,一邊堂而皇之的見著幾年前的舊情人,還美其名曰這只是愛而已,哎……你可別唬人了,你不過是想方設法的給這種精神出軌一個特別的倫理形式,從而為自己和自己的老情人的秘密情感聯結免去道德問罪,仿佛是個天生的哲學家。

你說你們深情卻沒有愛欲交合,相互惦念卻不破壞各自的生活,個體就好像被分裂開來,面具之上是自我的肉體凡軀,承負著家庭柴米油鹽的生活壓力,面具之下是本我的純凈花園,未亡人的舊情長埋於此,而面具之外還存在著一個高尚的精神領域,警告著本我和自我決不許在現實生活中有任何實際瓜葛。

因為沒有身體交合的既成事實,所以精神出軌就可以被言說成某種形而上的高雅東西,人們溢美自己和老情人,稱彼此是利己利他的精神伴侶,何來的互相傷害?一個人就這樣從內部被一分為三,社會道德法度又能給哪個「我」定罪呢?這還真定不了罪,所以法律和我們總是給精神出軌法外開恩,就像精神病殺了人法律也不會判他死刑一樣。

但馬爺爺說的好:實踐決定性質。

你殺人了你就是殺人犯,誰也無法否定這個既成事實,哪怕你是個瘋子。

精神和肉體同時構成了人,你將愛分裂為二怎會對那全心愛你的人不造成一點兒傷害,出軌就是出軌,精神出軌從不比身體出軌的罪名更輕。

【愛與自由】

世間之愛,一種是以生育和繁衍為目的社會家庭關係,關聯著愛人與責任,一個是久久相互吸引的精神依附關係,關聯著情人與自由,到底哪個才是以愛為名?

愛本是人類最高級的情感,同時也是最危險的慾望,它既豐盈又貧乏,不會使人想要擁有已經得到東西,只會讓一個人去著迷那些他沒有完全擁有的東西,甚至不惜為此觸犯道德禁忌。

什麼是道德禁忌?

所謂「道德禁忌」就是對人類危險慾望的勒令禁止,它用虛擬的符號壓抑著人性的本能慾望流,最大限度的維護著社會客觀法度和規範對人的控制效力,從而將人性深不見底的慾望牢牢圈進權力結構的轄域內,甘願承受道德意識的約束。

而「出軌」恰恰就是道德法度的一片逆鱗,不論是身體出軌還是精神出軌,它們的本質都是一種禁忌慾望解轄域化的過程,能催化人們心底被久久壓抑的本能情慾,不斷切入單純的官能快感和刺激。

所以在這情慾禁忌秘密解放的過程中(尤其是精神出軌),人們就像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得以暫時脫離社會既定法度的控制,走進人性的灰色地帶,那裡既允許他們忘記倫理道德對慾望的苛責,又可以拋開俗世的責任和義務,在情人們柔軟的身體里,人們似乎嗅到了一股純粹自由和快樂的迷香。

可惜,這短暫的自由如夢泡影。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里就說過,純粹的自由是一場夢,人類永遠不會在醒著的時候得到夢中的東西,但現世的自由卻可以得到,只要你完成現世交付與你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請別犯蠢,用「出軌」這種自掘墳墓的笨法子去挑戰禁忌絕不會使你離愛和自由更近,雖然俗世的禁忌的確壓抑了情慾,但也給我們指明了愛真正的起點,然後我們因愛而發誓,因誓言忠誠而衍生出責任,因為完成了責任而獲得自由,最終才會因為自由而感到真正的快樂。

【朋友與我】

得到這個有聊的主題,我約上三五好友小聚,酒過二巡半,我問:「兄弟們,差不多喝開了,我們來探討一個高深的哲學問題怎麼樣?」

「你講!」

「你們怎麼面對老情人兒?」

我還沒問完,他們立刻就把問題拋回給我:「哎你這沒勁了啊,老情人的事兒誰有你清楚。

「什,這什麼話,咱們歲數可差不多。

「這和歲數關係不大,你,你吧……你看咱們也認識七八年了,風風雨雨,按說已經不能再熟悉了,可我卻始終感覺與你有距離感,不覺得更近,這是為什麼?」

「……」

「你不溫不火,不多問也不生氣,聊起來百無禁忌,談感情也不避諱,但卻從不承諾我什麼,似乎也不需要我承諾你,你就是一直對我很好,要說你套路我,這話昧良心,你一定打心裡覺著犯不著騙我,但說你是真心的,卻始終欠些火候,我感覺不到愛。

所以過了一年又一年,你越坦蕩,我越糊塗,就像現在,我覺著憑你的聰明也一定明白我在說什麼。

他話沒說透,但他想表達我對待他的態度其實就是一種「老情人」的相處態度,不負責不牽絆,不困擾不想要但卻不放手,不知不覺間情已深,但卻總到不了愛。

我不冤枉。

可情人與愛人永不是一回事,情人需動情,愛人需動心,只是情動而心不動,又何來愛一說?所以退一萬步縱他說不錯,但也有一點不對,放手可以,我本無心束縛。

如果最後你一定要問問我對老情人持的是個什麼立場和態度,我也能幹脆的答你:「倘若我孤身一人,並無牽掛,那麼管這面前惑心的情人是杯瓊漿玉露還是致命毒鴆,隨便飲下哪杯都憑我歡喜,我們情韻風流,與人無尤,責任與傷害都輕如鴻毛;但若我已身在這社會道德倫常之中,曾以深愛的名義自願和一個美好的人締結連理,並共同承擔起生活和家庭的幸福責任,那對不起了,我這人精神潔癖,老情人這杯出軌的蜜酒恕我永遠敬謝不敏。

愛是一段生死與共的契約開始,這契約限於人初本身,無關男女有別,一旦踏進就只會因忠誠而延續,任何背叛契約的行為都猶如曇花,與其讓我為此飲鴆止渴,還不如就將我一生都鎖在這純粹的契約里,埋頭種著綿延不斷的漫山荊棘,為愛苦行。

伊洛 2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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