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任期連任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審計長任期連任」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監察院
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並設「國家人權 ...
- 2釋字第632 號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 ...
- 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監察委員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 第95 條. 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 ...
- 4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六年。」(D)非正確解答。
(A)大法官(B)監察委員(C)行政院院長(D)考試委員【題目解答】 (一)憲法增修條文§5Ⅱ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5監察委員不得連任 - 阿摩線上測驗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