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舉權- 教育百科
文章推薦指數: 80 %
... 監察委員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以停職或做其他緊急處分時,得經監察委員提議、審查及決定,以書面向其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案。
跳到主要內容
:::
糾舉權-教育百科
詞條檢索
全文檢索
音讀檢索
切換漢語拼音鍵盤
切換注音小鍵盤
關閉
小提醒:請務必輸入聲調做結束
輸入完畢後請點選
音讀檢索
進行搜尋
聲母
韻母
×
上傳圖片
分析結果:
取消
確定
×
錄製聲音
開始錄製
停止錄製
分析結果:
取消
確定
糾
ㄐ
ㄧ
ㄡ
舉
ㄐ
ㄩ
ˇ
權
ㄑ
ㄩ
ㄢ
ˊ
jiūjǔquán
字體放大
切換辭典
ToggleDropdow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ㄐㄧㄡ
ㄐㄩ
ㄑㄩㄢ
漢語拼音:
jiūjǔquán
解釋:
監察院的職權之一。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監察委員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以停職或做其他緊急處分時,得經監察委員提議、審查及決定,以書面向其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案。
監察院的職權之一。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監察委員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以停職或做其他緊急處分時,得經監察委員提議、審查及決定,以書面向其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案。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糾舉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詞條功能
轉寄詞條
錯誤通報
友善列印
推薦關聯詞
×
轉寄詞條
請輸入您想要寄送的對象Email,如果1人以上,請使用,分隔
取消
送出
×
錯誤通報
請輸入錯誤原因,我們會送相關人士審核,感謝您的參與
取消
送出
×
推薦關聯詞
請推薦與本項詞條之意義相同但名稱有差異的詞條
取消
送出
關閉
延伸文章資訊
- 1憲法名詞解釋第97條糾舉權 - 國考加分誌
糾舉與彈劾不同點在於,是追究有必要先行停職或採取其他急速處分的行為。彈劾權重在慎重,糾舉權則重在迅速。除此之外,彈劾與糾舉還有兩點不同,其一為 ...
- 2糾舉權- 教育百科
... 監察委員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以停職或做其他緊急處分時,得經監察委員提議、審查及決定,以書面向其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案。
- 3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糾舉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 ...
- 4糾舉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糾舉權,是監察院監察委員對認為有違法或失職行為之公務人員,得予以書面停止該員職權行使或其他急速處份之裁決權。本質為公務人員在被交付懲戒或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 ...
- 5監察院行使的彈劾權、糾舉權及糾正權, 究竟有什麼區別?
答:彈劾權及糾舉權是在中央或地方機關公務人員. 有違法失職時,由監察委員行使,向懲戒機關. 提出彈劾,或是向違法失職公務人員的主管長. 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