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佑原創|「未婚」面對「出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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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看到這一個題目,我自己都嚇了一大跳。

一千個人的眼中有一千人哈姆雷特,一千人對結婚的意義有一千個說法。

如果仿造尼采「人生的意義在於它的無意義」這話,那麼婚姻的意義在於它的無意義了

無意義也是一種意義,而我僅僅是從《婚姻法》這一個角度看結婚的意義。

結婚是一種選擇。

我們可以選擇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結婚,如果你選擇了結婚那麼這時就要考慮在何時何地與何人結婚。

02

《婚姻法》是仁慈的法律,沒有規定公民一定要結婚,法外之義就是公民有不結婚的自由。

結或是不結,這是個問題。

中國的祖先對於後代子孫是很仁慈,倉頡造字時結婚就很有意思。

用凈空老法師的話來說:「你看結婚,吉是很吉祥,旁邊亂七八糟給你繞,繞了多少層。

婚是什麼?見到女人頭就昏了。

所以,頭腦清醒不會幹這個事情,這是糊塗事情,不會幹的。

婚這個字很有智慧,教你男女結合要記住不要昏,不要搞得昏頭昏腦,見了女人就昏了就完了,這個字的用意在此地。

你看,老祖宗的造字告訴我們結不結婚要慎重考慮。

03

結婚或不結婚只是一種選擇,關鍵是要過精彩的人生。

德國古典哲學的創始人伊曼努爾·康德終生未婚,在哲學、天文、星雲學上取得非凡的成就。

讓·保羅·薩特和西蒙娜·德·波伏娃是終身的伴侶,各自取得輝煌的成就。

孕育天才的女性露·封·莎樂美和安德烈亞斯名譽上的婚姻使得莎樂美保持了自由,婚姻形同虛設。

他們選擇了不結婚或是不實的婚姻,這是人格獨立又有魅力的人做出的選擇後擁有非凡的人生。

在芸芸眾生中絕大多數人選擇了婚姻,並許多為此苦惱。

《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我們把兩個法條結合在一起看,第五條是告訴人們結婚是在自願,沒有違背你的意志。

第二十條是規定夫妻之間要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再結合其他法條看,結婚後要贍養老人要撫養小孩,這些都是家長的責任。

綜述我認為結婚的意義在於男女雙方自願當家長。

婚姻是精神與物質的結合,脫離了物質談婚姻,婚姻有點虛無縹緲;脫離了精神談婚姻,婚姻是利益之手相握。

04

在《婚姻法》里,離婚的理由只有一個:感情破裂。

那麼就是說在結婚之前和婚姻存續之間,愛情一直是存在著。

所謂愛,是心受,用心感受對方的需求,關懷它,成全它,美滿也就來了。

在生活中有許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感受不到對方的需求,那又怎麼去關懷對方呢?有的人是感受到了,但不關懷也不成全,那又怎麼能美滿呢?

所謂的情,是指情投意合。

情指感情上的相互喜歡,意是價值觀上的相似或相近。

現實生活中情投易,意合難。

只有當心不好受,情投意合難了,夫妻雙方分開才是最好的解脫。

愛情是結婚的前提也是婚姻存續的保障。

05

婚姻的主體是兩個平等的個體。

《婚姻法》是從家庭地位、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來說明結婚的夫婦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

西方很多國家標榜女權主義,可縱觀世界各國,中國的婦女地位是最高。

前面說過的莎樂美嫁給安得烈亞斯後改姓,說到女權必會提起西蒙波伏娃,她每天下午四點要準備好茶水與點心送給薩特。

女性的過度解放是建立在對男性責任的減輕的基礎上,男性膨脹的權力是建立在對女性這一天生物種非人性的壓抑上。

在《婚姻法》中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相互平衡,不違背自然的規律同時締結美好的姻緣。

婚姻的本質是發現生活的美好。

生活並不缺少美好,缺少只是發現。

婚姻作為一個制度的存在,你認同它,並在千萬人群中選擇那麼一個人牽手進入婚姻的殿堂,你要的有一個人一起去發現生活的美好。

因為有你在,世界更美好。

這一個主要的體現是在《婚姻法》的第四條,如果你認為婚姻並不能給你帶來美好,那就請停止跨進婚姻殿堂的腳步吧!

離婚是兩個人的情感狀態足以影響到發現生活的美好下的一個最好的出路,離婚後仍然要去追尋生活的美好。

對於一個未婚的女子給已婚或是準備結婚的男男女女說結婚的意義,這本身是件困難的事。

但請你相信這個未婚女子心底存著的願望是美好:從《婚姻法》來看結婚的意義,立足於法律給我們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挖掘生活的美好,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我們都要追求一個美好、簡單、純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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