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深愛變成殺害:恐怖情人,究竟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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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台灣發生的情殺案(八月份常州也發生河南開封女孩因畸形戀被肢解的慘案,編者注),不論是對「高材生」的刻板印象、「愛太快」的後遺症、或是情殺與暴力電玩的關聯,都引起廣泛的討論。
但最讓人感到不解的是:如果對方是你最愛的人,為什麼你要傷害對方?如果放手能讓對方得到幸福,為什麼不願意離開,還要苦苦相逼?
以色列心理治療師Ayala Malach Pines可能會告訴你,有時候我們在親密關係里要的並不是愛本身,而是「控制感」──尤其是在你得不到愛的時候。
當一個人一、高度投入感情,二、卻被所愛的人背叛,就可能萌生殺機。
或許你會說「他雖然愛很深,但她並沒有背叛他另結新歡啊!這樣不是不符合條件二嗎?」我的想法是:對於被動分手者來說(被甩的人),最大的背叛並不是對方愛上了別人,而是在自己仍然相信、仍然希望可以一起走下去的時候,對方竟然已經「先」放棄了。
自己明明還在努力、明明還在想辦法改變自己重建關係,為什麼對方早就已經,不再相信、不再響應了?
「如果你已經沒什麼可以損失,那麼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摧毀一切!」Pines說。
失去所愛所產生的無力感,會讓你想「做點什麼」挽回關係或改變現狀,但如果挽回是不可能的,這個「做點什麼」,很可能就變成憤怒、暴力或殺人(不論是殺情人,或是殺路人),藉由這樣,奪回一點控制感。
「哎呦,不就是『既然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要』的心態嗎?還有什麼好討論的?」朋友北極熊說,冷淡地像是清晨的薄霧。
但事實上,這個案子背後,還隱藏著兩個我們常常「想歪」的感情觀。
當你太愛一個人的時候,他就不會很愛你了?
「我真的非常愛她!全部感情都給她了,乾脆同歸於盡!」他說。
還記得我古時候說過的一句名言(?)是:「能完整你的人,也能崩潰你!」。
在愛里我們常常希望付出與獲得的愛能夠平衡,但往往,愛情的世界並不公平──總是有一個人愛得比較多,一個人愛得比較少。
1984年一項調查指出,40%的女同性戀覺得自己在關係中的權力並不對等;十年後另一項針對413位異性戀的研究發現,39%的女性認為她們在關係裡面是投入比較多的那個(相對於21%的男性);而且,不論男女,在關係裡面投入較多情感的人,往往也是權力較「小」的人。
換句話說,「當你太愛一個人的時候,他就不會很愛你了」這句話可能要做一點修正:並不是因為你太愛他,他才變得不愛你,而正是因為當你愛他愛到失去自己,你也失去了大部分在這段關係里的權力。
這樣不對等的關係,從來就離幸福很遠,離傷心很近,當付出與獲得不成對比,當愛與被愛不如預期,累積的不甘心就可能化成傷害的動力。
其實你該找的,並不是命中注定
「需要多麼大的緣分,才能真正相愛無悔一輩子啊?我想,至少需要修三千年,並不會是過分的要求。
」他最後在臉書上說。
在這裡我想問大家一個很久沒出現的無獎徵答:你覺得抱持著哪一種信念的情侶比較幸福?(1)我跟他是姻緣註定,天生一對;(2)我們雖然並非完全適合,但可以一起克服困難。
如果你之前讀過《靈魂伴侶是個壞主意?》這篇,或許就會明白,其實你該找的,並不是命中注定。
事實上C. Raymond Knee一系列的研究也發現,對感情抱持著「宿命論」(Destiny belief)的觀點,戀愛比較缺乏彈性,好的時候好到爽歪歪,壞的時候傷得痛該該。
Knee的研究發現,如果他相信彼此的關係是由宿命所決定,而不是可以透過時間來成長或改變的,那麼他在發生衝突或爭執時所產生的「敵意」(Hostility)是最高的。
他們會想著:如果是三千年的緣份,為什麼禁不起一點風雨?為什麼最後還要留下我一個人?為什麼要一直已讀不回我?會不會,打從一開始我們就不適合?可是,我又這麼地愛她、在她身上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和金錢(投入越多的人越難離開關係)、在香港日本都留下很多美好的回憶不是嗎?一定是哪裡出錯了!萬般矛盾之下「砍掉重練」就成了一種選擇。
如果有些愛還無法釋懷
幸好,並不是所有的人在失去所愛之後,都會痛下殺機。
以「醋意情殺」來說,Pines調查607個人如何處理吃醋時,只有1%的人說他們會用暴力解決。
事實上,只有嚴重吃醋者的風險較大,Pines也引用了Paul
Mullan另一項調查,98.1%的嚴重吃醋者會對伴侶暴力相向(持刀或武器言詞恐嚇),不過只有1%的人真正砍下去,童年時曾有被拒絕、被拋棄過的傷痛,或是缺乏良好的「男性角色認同對象」(如自幼離婚,由母扶養),都可能與「想要奪回控制感」有關。
■ 給主動分手者
但如果你真的想提分手,又怕對方是「恐怖情人」怎麼辦?在找數據的時候,覺得衛福部提供的這5招「安全的分手」很實用,整理在這裡提供給大家——
(1)擇:審慎選擇分手的時間地點,儘量挑公開場合(最危險的地方常常是自己或對方的住處,因為武器隨處可得)。
(2)告:要提分手時,告知他人談分手時的「人、事、時、地」等信息,或者可以請人陪同。
(3)靜:儘量平靜地說出分手的原因(儘管他可能暫時不能接受,因為被甩最難的就是「接受」),儘量不要激怒對方。
(4)牽:分開以後儘量別跟對方有牽連,對被甩的人來說,最痛的凌遲不是人間蒸發,而是時回時不回,一下子心軟搭理,一下子又覺醒疏離。
(5)報:如果對方還是一直勾勾地騷擾,必要時向警方報案為入自身安全。
■ 給被動分手者
過去關於談分手調適的文章已經很多了,不過我想在這裡做一個回顧,一般來說,失去所愛最後能療傷止痛,不外乎──
(1)看見不是只有自己這麼傷心,許多人也跟自己一樣,深深愛過也深深痛過。
(2)發現自己並不孤單,一路走來也都還有人陪伴。
(3)不再一味責怪對方,了解到自己的痛,有一部分是源於過去的經驗,而不單是對方的離開。
或許有一天你會明白,自己的害怕並不僅是當前所失去的愛,對於感情的恐懼和防衛,並不只是他的已讀不回,而是那些曾經被拋棄、曾經的失去、曾經付出所有卻變得一無所有,歷時況月的累積。
可是這些失去害怕與恐懼之所以會再來到你面前,是因為那些未曾完結的生命議題,依舊未竟。
你可以選擇一刀劃破毀滅一切,一打啤酒配香蕉鬆餅,但這些方式並沒有讓你學會面對這些議題,你只是重複用「相對簡單」的方式來逃避一切,卻忽略了你獨一無二的生命,值得用更需要勇氣、更困難的方式來面對。
後記:
當你沒有機會再愛對方多一點的時候,或許真正該做的不是彼此傷害。
而是轉過身來擁抱自己心裡,那個受傷的小孩。
(資料來源:PanSic;文/海苔熊)[心靈咖啡微信號:psyco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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