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如何讓男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這個故事告訴了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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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些日子,一位即將出嫁的好朋友約我們出去喝酒,說是這個婚她不結了。

我們都感到莫名其妙,問她原因,結果是房子的事沒談攏。

男方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兩年前在城裡買了一套一百一十平的房子,地段也是選在最豪華的地段,在當時買的時候就是付的全款,名字寫的是男方的名字。

本來按女方家的習俗是要陪嫁家用電器的,但是由於男方父母已經把家具購置好,所以要求女方陪嫁一輛汽車。

女方父母覺得陪嫁一輛汽車也沒什麼不妥,但是要求把這套房子寫上女方的名字。

這下子男方和男方的父母都不願意了,男方覺得自己的父母打拚一輩子才為自己拼下一套房子,而且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要是不願意,他沒有權利答應這個事。

而女方覺得自己嫁過去了就是一家人,以後為這個家付出的不止一點半點,如果萬一以後夫妻之間感情出現問題離婚了,她還得凈身出戶,一點安全感都沒有,何況她家裡賠個人不算,還得陪嫁一輛汽車,這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是什麼?

雙方為了這個事鬧得不可開交,本來早就定下來的婚事也因此擱淺了。

2.

這件事讓我想到了另外一個朋友,他家情況和這兩口子差不多,不過他家和女方家都有房子,女方家的房子不在市區增不了值,而他家的房子在市區處於開發地段,很有增值空間,女方要求他的房子寫上自己的名字,而自己家的房子卻不願意寫上他的名字。

為此呢,我那朋友便要求退婚,可是女方卻以懷了他的孩子為由,拒絕退婚。

雙方後來僵持不下,只好找了人來做財產公證,男方說自己的房子可以寫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婚後如果離婚,女方要無償退還另一半房產權。

女方雖然很不樂意,但是沒有辦法,只得簽字同意。

本來和和美美的婚姻就因為房子的事而鬧得很不愉快。

其實這種事在現實生活中很是常見,男方父母為自己的兒子買下房子大多是不願意再寫上兒媳婦的名字的,女方家庭要是足夠富裕,對於房子的事還不會太計較,但是女方的家境要是差那麼一點,對未來沒有安全感的話,大多數女性是不願意接受凈身出戶的風險的。

可是現在很多男性都是要靠父母接濟才能買得起房子,從法律上來說,父母出面購置的房產,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這就導致了很多矛盾衝突的產生。

可話又說回來,如果兩口子還沒結婚就因為這種事爭爭吵吵,那麼結婚後的日子可想而知。

很多人說自己的婚姻不幸福,除了所謂的婆媳大戰,還有各種雜七雜八的利益瑣碎,讓原本以愛的名義相結合的兩個人變得更加陌生

3.

記得朋友說起過一個兒時閨蜜,說她嫁給了一個外地男人,那個男人家裡也不是很有錢,但是男方父母卻給女方專門送了一套房子,說是她一個姑娘家嫁得這麼遠,不想讓她在這邊沒有歸屬感,女方為了報答這麼開明的公公婆婆,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父母來照顧,一家人其樂融融,從來沒有因為什麼小事吵鬧過。

而且在男方父母生病後,女方還主動賣了公公婆婆送給她的那套房子作醫藥費。

很多人說她傻,可是她卻說自己是最幸福的,丈夫對她百依百順,公婆對她百般誇讚,現在還擁有一兒一女,日子過得很是平穩幸福。

其實女人的不安全感大多來自不確定性,她不確定自己嫁過來會不會受到好的待遇,她也不確定自己的老公會不會一輩子對自己一心一意,她更不確定她的婚姻會不會破碎,一旦離了婚她又該何去何從,這些都是一個成熟女性會考慮到的因素。

不要認為一個女人要你在房產證書上寫下她的名字是貪你家的房啊車啊的,她只是沒有安全感,希望以後能有一個保障。

很多人婚姻不幸福的原因就是因為太過於計較得失,特別是在結婚前就因為各種利益衝突爭個不休的兩個人,最好不要結婚,因為結婚後的矛盾會更多。

女人嫁男人是為了一生安穩,男人娶女人是為了傳宗接代,男人給不了女人安穩的生活,女人如何幫你傳宗接代?同樣的,一個女人若是真正信任你選的男人,就不要要求那麼多,只要兩個人是真的相愛,其他的神馬都是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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