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理念篇 - Education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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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理念篇 · 提升學生社交能力、協作能力及溝通能力 · 提升學生自尊感、自我形象及自信心 · 增強學生的同理心 · 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批判思考能力和對學業的興趣 · 使學生 ... 跳至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 服務學習理念篇 (一)引言 (二)理念篇 (三)實踐篇 (四)資源篇 (五)示例篇 (六)培訓篇 (七)鳴謝 (八)聯絡我們   (二)理念篇   2.1甚麼是服務學習 2.2服務學習的元素 2.3服務學習的價值 2.4服務學習在各地推行的情況 2.1甚麼是服務學習 顧名思義,「服務學習」就是透過「服務」而獲得「學習」的果效。

服務學習是一種學與教的理念與實踐方法將社會服務融入課程中,讓學生透過籌劃、執行、反思和評估他們的服務經驗,從中學習及成長。

  而該等服務經驗則有以下四種特質:   融合於學術課程中 符合社區真正的需要 提供有系統的反思機會 提升學生的公民責任感   服務學習是一種重視「服務」的「學習」,必須透過有計劃性的服務活動及結構化的反思過程,以促進學生的發展,且滿足社區的需要。

往上   2.2服務學習的元素 服務學習包括五個元素: 籌劃 服務 反思 評估 嘉許 服務學習可以透過不同的途徑來實行,但基本上所有服務學習的項目都應具備以下的元素: 事前需經仔細的籌畫 要有明確的目標並能滿足社區的真正需要 對學生及他人有重要的意義 加強學術課程與服務的連繫 讓學生參與活動之選擇、設計、執行及評估工作 提供機會讓學生運用新的技能並作批判性思考 讓學生擔任與老師相近的職責 讓學生明白自己的角色、所需之技能及資訊、安全考慮及對服務對象的敏感度 提倡協作、溝通及與社區的接觸 於服務之前、過程中及之後加入反思活動 衡量活動能否達到既定的目標 肯定並嘉許學生的服務學習經驗,鼓勵他們持續地參與服務 往上   2.3服務學習的價值 對學生 提升學生社交能力、協作能力及溝通能力 提升學生自尊感、自我形象及自信心 增強學生的同理心 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批判思考能力和對學業的興趣 使學生能相信別人和被信任、可靠和敢於承擔責任 加深學生對職業的了解及對職業有更正面和積極的態度 增強個人、社會及公民責任感 使學生更能接受不同文化的差異及個別差異 使學生更關注社區的需要並相信他們能為社區帶來改變 提高學生對政治的關注及參與 提高學生於日後參與社會服務的意願   對學校 提高老師與學生間的互相尊重 於學生與學生之間、老師與老師之間及學生與老師之間建立更正面的關係 提高學生對學校的投入感和參與感 建構更正面的學校文化 擴展學生學習的環境、強化教學的效果 緩和學生訓育問題   對社會 讓社區獲得實質的幫助 讓社區獲得額外的人力資源發展新的項目 加強學校與社區的連繫 改變社區人士對年青人的看法,使社區人士視年青人為寶貴的資源及欣賞他們對社區的貢獻 往上   2.4服務學習在各地推行的情況 服務學習漸漸成了教育的一部分,不少國家及地區如中國、新加坡、美國、印度、韓國、印尼、台灣和菲律賓等已積極推行服務學習。

除了課堂上的課程外,有些地方把完成社區服務列入畢業所需的必修學分。

以下是一些國家及地區推行服務學習的情況。

  中國義務工作在內地已越來越普及。

以廣州市為例,市政府立令由二零零四年開始,公務員每年須做義工20小時,並以此作為晉升的參考內容;此外,全市各大專院校及中學,推行青年學生義務工作活動,並將義務工作逐步納入學校的德育課程,讓學生進行服務之同時,亦從中獲得學習的成果,體現服務學習的精神。

按照二零零三年的教育發展計畫規定,在將施行的學分制計畫中,學生須要在畢業前修滿指定的服務時間和學分,才能畢業。

服務學習已成為近年的主要關注事項。

  新加坡為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使他們成為社會的良好公民,政府致力發展社區參與活動。

1989年11月國家青年議會成立,目的是增強青年人對社會的歸屬感及貢獻。

議會的其中一個部門是負責統籌服務學習,該部門於2000年1月成立。

議會將服務學習視為學與教的一種模式,認為服務學習能促進青年人對社會的承擔,故致力舉辦工作坊、講座、研討會等訓練老師及教育工作者,將服務學習帶到課程中。

近年來,不少學校已逐漸發展服務學習活動,將之視為學校的主要關注事項。

  美國為鼓勵青少年參與社會服務及提升學生學習效能與質素,美國聯邦政府訂定各種法案和教育政策。

自1980年起,傳統的社會服務(CommunityService)走向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服務學習強調參與社會的服務,透過有系統的設計、規畫、督導、省思及評量來達成設定的學習目標,是「服務」與「課程學習」的相互結合。

服務學習成為美國教育中新興的一種學與教模式,超過四十個州的社區學院推行服務學習。

1984年首次全國服務學習調查顯示,27%有提供服務課程的高中學校中,有9%有服務學習的課程,課程也結合了正規課程。

到1999年的全國調查結果顯示,83%提供服務課程的公立高學校,有49%提供服務學習的課程。

以12年制中小學教育(K-12)來看,有64%的公立學校學生參與由學校安排或組織的社區服務活動,其中32%的學校將服務學習活動融入學校課程中,應用在各級及各個學習領域中。

資料顯示有83%提供服務學習的公立學校,有給予課程負責教師在服務學習上不同程度的支援(NationalCentreforEducationStatistics,1999)。

1999年國家教育統計中心暨快速反應調查系統(NationalCenterforEducationalStatisticsFastResponseSurveySystem)顯示,約有12,605,740名學生參與服務學習。

此外,不少大學也設有服務學習課程,作為畢業前的必修科;社區組織及機構亦提供網上資源供參考。

  台灣由行政院青輔會負責推動志願服務的工作,2001年公布了「志願服務法」。

志願服務已普遍成為公民參與和實踐公民責任的新策略。

在校園中,結合社區服務和學習目標的服務學習方案,也開始推出。

在台灣,大學的服務教育起源較早,其中東海大學於1955年創校時已推行服務教育活動,另約有70餘校推行。

至於在中學,台北市率先於1999年學年起在中學推動「公共服務課程」,2000年修正為「服務學習」;一、二年級的中學生每學期至少須服務八小時。

其他縣市亦陸續在實施中,學者亦相繼對服務學習的成效作出研究。

  香港「寓服務於學習」 在1981年,義務工作發展局將「寓服務於學習」(ServiceLearning)引入香港。

「寓服務於學習」以結合社會服務和學校課程的形式出現,用以嘗試「衝破現有的各種障礙,將課堂和社會服務合而為一」(義務工發展局,1981)。

 「寓服務於學習」這個詞彙在1984年被正式採用,義務工作發展局向學校推廣「寓服務於學習」的意念。

該局進行了學生從服務中學習的研究(義務工作發展局1982,1983),又為學生及教師舉辦講座、研討會和工作坊、出版手冊和教師用書,以及資助「寓服務於學習」的計畫。

服務學習與「寓服務於學習」的概念相近。

近年開始有學校推行有關服務學習的計畫。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截至2002年已有155,957個13-25歲的青少年投身義務工作,12歲或以下則佔21,687人。

而根據民政事務局統計,現時本港11個制服團體共有約12萬名會員。

  學校推行服務學習的情況  很多學校視服務學習為學校的關注事項,組織各種各樣的服務活動,讓學生透過服務進行學習。

當中有部份學校申請津貼如優質教育基金去幫助教師推行服務學習。

  在學校組織或提供的服務學習活動種類繁多。

有以學科為本的活動,有以學會形式推行如圖書館學會、環保學會等,有以訓輔小組推行的計畫如大哥哥大姐姐、領袖生及升學及就業輔導等,亦有如童軍、紅十字會等各個制服團體的服務學習活動。

學校的服務學習活動不乏探訪,探訪對象包括長者、病童、弱智人士等,亦有為長者清潔家居,安排活動給傷健人士等。

有些學校更安排學生到國內服務及進行交流。

一些學校設有親子義工計畫,邀請家長加入義工隊,讓家長與年紀較小的學生一同參與義工服務。

有關學校推動服務學習的實際情況,請參考本網站的「示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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