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同居不結婚,你能接受嗎?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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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大家都追求自由,愛情,那以後幹嘛不只同居不結婚呢。

這樣誰不滿意誰直接走人不就可以了 ,也不要那麼煩了。

反正現在婚姻在一些人看來不就一張紙麼,有了不還是該出軌的出軌,改偷情的偷情,並沒有什麼約束力。

而只同居不結婚,顯然可以免去很多問題。

但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不可褻瀆的。

一個人如果精神和經濟能力高度獨立,自己獨身一人就可以過得很好,這裡的「很好」包括且不限於生活品質、社交和性生活,偶爾戀愛,那麼「婚姻都不考慮了」為什麼還要做同居這種多此一舉的事,一輩子戀愛不就很好了麼,兩個人生活反而有可能影響自己以前的生活節奏和生活品質……

婚姻並不僅僅是保障夫妻雙方各自的利益,更有保障子代合乎世俗和法律地獲得父母雙方物質、精神投入的功能在……

我認為考慮一輩子只同居不結婚的人,根本沒有經歷過穩固真摯的戀愛關係,而且我也有理由懷疑此類人的原生家庭 帶給ta的記憶中「親密關係極其惡劣」,不具備習得性的建立親密穩固關係的主觀能動性,請問和這種人「同居」你認為真的會好過嗎?

同居和結婚就是兩碼事。

婚姻是確定了一種社會關係,既:一旦我們確定結婚,那麼我們從今往後就開始履行一種以婚姻為前提,兩個人為主體的新的義務,包括孕育下一代,撫養並培養;贍養父母,將對方的父母(家人)視為法定意義上、道德出發點上需要關照的人;婚姻的兩個人將不相干的兩個家庭互相介紹認識,並利用對方的社會資源,還有羅列不過來的各種義務和權利。

那麼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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