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 夫妻關係治療有效性臨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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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會對夫妻關係產生毀滅性的影響。

不僅夫妻雙方會對如何繼續婚姻關係感到困惑迷茫,而且夫妻關係治療師也表示婚外情是夫妻關係中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


本篇文章提出了一種針對特定婚外情並基於夫妻治療的概念模型。

這種干預方式結合了認知行為療法、並以理解為導向(insight oriented)、基於創傷以及強調原諒(forgiveness approaches)的方法來解決婚內出軌行為

除了這種專門為治療婚外情建立的干預手段,還討論了現有實證支持的夫妻療法,如傳統行為夫妻治療(TBCT)和整合行為夫妻治療(IBCT)。

最後,從兩項小規模治療研究中得出了初步結論,這些研究證實了使用特定婚外情干預手段、TBCT以及IBCT治療婚內出軌的有效性。

下文統一使用TBCT代表傳統行為夫妻治療;IBCT整合行為夫妻治療

在美國,婚外情時常發生。

在一項大規模研究中發現,約22%-25%的男性和11%-15%的女性報告他們至少有過一次婚外性行為(Lauman, Gagnon, Michael, & Michaels, 1994)。

據估計,每一年都會有1.5-4%的已婚個體發生婚外性行為;在本研究的前一年中,男性婚外性行為是女性的兩倍(Laumann 等,1994)。

對婚姻關係破裂深入了解發現,40%的離婚女性和44%的離婚男性報告自己在已婚期間與他人多次進行性行為(Janus & Janus,1993)。

婚內出軌是導致離婚最常見的原因,會導致離婚率增加一倍 (Amato & Rogers, 1997; Atkins, Baucom, & Jacobson, 2001)。

儘管婚姻關係中婚外情普遍存在,但許多治療師難以對婚內出軌行為充分概念化,以及制定有效的治療方案(Whisman, Dixon, & Johnson, 1997)。

目前,尚不清楚該領域是否需要發展出一種專門針對婚外情的干預措施,或現有的夫妻治療方法是否能有效地幫助正在經歷該問題的夫妻。

本文的目的是討論兩種治療婚外情的可能干預手段,並基於初步研究數據來判斷各種治療方法的有效性。

由於這是新發展出的治療婚內出軌的干預方法,我們主要強調由Gordon, Baucom和Snyder提出的方法 (Baucom, Gordon,& Snyder, 2005; Gordon & Baucom, 1998; Gordon, Baucom, & Snyder, 2004),上述三位夫妻治療專家為了幫助個體從婚外情的創傷中恢復過來,結合了認知行為夫妻治療、創傷干預、寬恕干預和以理解為導向等治療策略。

此外,我們還將討論行為和整合行為夫妻治療在婚內出軌問題中的應用。

初步研究結果會顯示該兩種治療婚外情方法的有效性--特定婚內出軌行為干預治療和普通夫妻治療。

人際關係創傷中的婚外情行為:概念和治療意義

臨床觀察和實證性調查表明,婚外情會對夫妻關係產生巨大而毀滅性的影響

未出軌伴侶會經常性地表現出強烈的情緒波動,對出軌伴侶的態度搖擺不定甚至憤怒;同時會產生羞愧、抑鬱、強烈的無力感、受害者思維甚至被拋棄感等負面情緒( Abrahms Spring, 1996; Brown, 1991; Gordon等, 2004; Lusterman, 1998; Pittman, 1989; Reibstein & Richards, 1993)。

總的來說,未出軌伴侶的許多情緒、認知和行為反應都與創傷後應激障礙的診斷標準相似。

因此,將未出軌伴侶對婚外情的反應「概念化」為在人際關係創傷性事件的反應,有助於對這些困難案例進行界定和治療
(Baucom 等, 2005; Glass & Wright,1997; Gordon & Baucom, 1998)。

創傷性反應的相關文獻表明,當某事件違背了個體對世界和其他個體運作的基本假設時,個體往往會體驗到情緒上的創傷( Janoff-Bulman, 1989)。

此外,個體對親密關係的某些重要信念會因婚外情被打破(如:伴侶是可以信任的、夫妻關係是安全的)。

有關的創傷文獻也表明,當這些基本信念被打破時,創傷性個體會產生顯著的對未來不可預測感和失控感。

因此,婚外情並不僅僅只是一件嚴重負性事件;同時,創傷性個體會體驗到核心信念的崩塌,這些核心信念對個體的情感安全性十分重要

反映這種情況的常見表述包括:「我根本不了解你;你並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我們的關係根本不是我認為的那樣"或"這根本說不通,我不明白你怎麼能這麼對我;我以為我可以相信你的。

」由於這種不可預測性和信任破裂,創傷性個體通常無法繼續維持與其伴侶間的關係,即使對方不再出現婚外情行為。

如果未出軌伴侶沒有清晰認識到婚外情發生的原因,他們可能會認為伴侶會再一次欺騙傷害他們;在這種情況下,未出軌伴侶視出軌伴侶為「罪惡之人」,以至於對方的臉或聲音都會是刺激物,引起未出軌伴侶的痛苦情緒反應,如焦慮、困惑、憤怒、抑鬱和羞愧。

由於婚外情可以「概念化」為人際關係創傷,當考慮如何概念化和組織有效治療方案時,創傷性反應和人際關係寬恕的相關文獻是很有幫助的。

基於創傷理論的治療可以幫助來訪者更清晰地關注創傷本身,並暴露在創傷記憶中,同時幫助他們重建關於世界運作的基本圖式,並重新獲得自身對事件的控制感( Resick & Galhoun, 2001)。

有趣的是,新提出的寬恕干預療法中都提到了這些話題,該治療方法目前正逐漸被主流心理學所關注。

研究表明,基於寬恕的干預措施旨在幫助個體重塑人際關係中與出軌背叛相關的認知,並對創傷發生原因深入探討,從而提高未出軌伴侶對出軌伴侶的寬恕程度,同時提高個人和雙方的心理功能水平 ( Freedman & Enright, 1996; Worthington, in press)。

與基於創傷的治療方法相似,在大多數寬恕理論中,治療的主要焦點是改變對出軌發生原因的理解或歸因方式,並賦予出軌事件以新的意義(Enright & the Human Development Study Group, 1991; Gordon & Baucom, 1998; Rowe 等,1989)。

儘管其中會存在一些差異,但大多數寬恕理論中對寬恕最終狀態的定義相當一致,涉及到三個共同因素:(1)對出軌的伴侶和事件看法更客觀、更平衡;(2)減少對出軌伴侶的負面影響,增加同情心;(3)放棄懲罰出軌伴侶的權利。

迄今為止,有關於創傷和寬恕的文獻都強調針對個人進行干預。

但從夫妻角度解決人際關係創傷時,仍有部分問題未解決,主要集中於如何最優地「概念化」康復過程,以及採取何種具體干預措施。

為此,可以採用兩種實證支持的夫妻治療方法:認知行為夫妻治療和以理解為導向的夫妻治療。

認知行為夫妻治療(CBCT)建立在基於問題解決的夫妻行為干預治療的基礎上,將伴侶的注意力引導到他們對彼此行為所構建的解釋,以及對他們相互關係和總體關係的期望和標準 (Epstein & Baucom, 2002)。

在夫妻十分需要時,認知行為干預提供的結構性、引導性的策略能夠為他們提供重點和方向。

在夫妻可以探討婚外情的意義或重新建立信任和親密關係之前,他們首先需要控制情緒波動和破壞性交流(出軌事件揭露和發現的最初反應)的行為

夫妻需要以建設性的方式交流感情,並就與出軌事件無關人員介入程度、與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員分享信息多少以及如何與對方交流等問題做出平衡的決策。

此外,在探討出軌行為中將婚姻關係置於危險的因素時,夫妻需要提高協商基本變化(他們如何互動以及處理他們婚姻中的日常挑戰)的能力。

認知行為夫妻治療特別適用於達成這些治療目標;然而,CBCT關注的是當前和未來,在處理這類夫妻關係留下了空白區。

許多夫妻報告說,他們無法簡單地把出軌拋在身後繼續往前;他們需要對發生的創傷進行加工處理,解釋過去發生的這些事情。

以理解為導向的夫妻治療(IOCT)提供了專門的治療策略,旨在幫助伴侶從婚姻關係發展歷史的角度來了解當前的關係

使用IOCT時,治療師將重塑伴侶間的從前關係和情感成分,以及感情上的滿足和焦慮控制策略,將重點放在識別伴侶之間的衝突解決和應對方式上 (Snyder, 1999)。

因此,這種夫妻治療能夠幫助伴侶更好地了解自己和另一方伴侶的情感發展經歷、他們各自在過去的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的過去對現有關係的影響,這些都可能是導致發生婚外情的潛在風險因素。

發現這些人性的脆弱面可以促進伴侶間產生更多的同情和同理心。

此外,隨著相互間的理解不斷增加,將其放於認知行為框架內,對出軌事件做出更加客觀的歸因並對結果進行敘述,同時將未來夫妻關係發展中需要進行的改變作為關注的焦點。

因此,想要對婚外情進行有效的干預,可以將認知行為療法與以理解為導向的療法進行結合,提供一種強調影響和發展因素,同時平衡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治療策略。

針對特定婚外情治療模型的概述

Gordon 和 Baucom(1998)建立了一個與創傷反應相似的寬恕階段模型,該模型包含寬恕過程中的三個主要階段:(1)處理出軌所帶來的消極影響;(2)尋找出軌事件的意義或理解其為什麼會發生;(3)從出軌事件中走出來以及繼續向前。

該治療方法建立在寬恕階段模型之上,並結合了認知行為、以理解為導向、基於寬恕以及創傷的干預方法,以此解決婚姻關係中的難題。

這種治療模式包括三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與作者的寬恕模型直接相關。

考慮到處理出軌事件的第一階段主要是處理事件帶來的影響,在階段一中的處理內容主要是採用認知行為治療的方式處理出軌事件產生的直接影響(例如:情緒失調,抑鬱,憤怒等,並在必要時進行傷害控制)。

第二階段的目標是幫助夫婦探索導致出軌伴侶出軌的近端和遠端因素;因此,在第二階段中治療策略更注重以理解為導向,並結合認知重組策略,特別是對出軌行為的歸因。

最後,在第三階段中,治療師鼓勵接受治療的夫妻(1)強調寬恕;(2)重新了解彼此;(3)重新審視他們的關係;(4)決定他們是否以及如何繼續他們的婚姻關係。

此時,夫妻間要麼立刻開始改善婚姻關係,要麼著手準備離婚程序。

在下文中將詳細介紹每一治療階段的組成和即將遇到的挑戰。

雖然該階段模型表現形式為線性方式,但我們的經驗是,某些個體在特定時間內會表現出各種不同階段的症狀,並且在治療後期階段會出現較早階段的症狀(例如:在治療過程中出現閃回並重新體驗第一階段的現象)。

因此,臨床醫生應使用以下建議作為治療的指導方針,使治療方案能夠靈活地滿足特定夫妻的需求。

第一階段:處理出軌事件帶來的影響

評估

治療的第一階段包括對出軌事件影響的評估和管理。

對夫婦進行相同的評估手段 (Epstein & Baucom, 2002; Snyder, Heyman,& Haynes, 2005),評估夫妻關係中的基本要素(例如:滿意度、溝通技巧和對婚姻的承諾水平)。

此外,治療的重點是收集夫妻的婚姻歷史信息,並對導致伴侶出軌的事件和經歷給予特別關注。

此外,治療師還需要了解未出軌一方是如何獲知對方出軌、出軌事件是如何曝光以及當前夫妻處理該事件帶來的影響等信息,知曉他們目前夫妻關係的優缺點。

對伴侶間任意一方的單獨評估治療也有促進作用。

除了深入了解婚外情的狀態和伴侶間對當前夫妻關係的承諾,個體治療的重點是了解雙方各自經歷,尤其要將注意力放在那些因出軌可能產生改變的方面,如包括過去的關係模式、對婚姻的信念、父母婚姻歷史和他們對婚姻的態度。

治療師還需探尋來訪者隱藏的某些想法或事件(例如:出軌伴侶發生婚外情的目的),並進一步評估可能會導致的潛在問題,如自殺和暴力事件。

治療師應謹慎地為這些治療進行適當保密,在治療中若夫妻中某一方的秘密泄露都可能損害治療關係。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告知來訪者「個體治療收集的信息以及問題會在之後的夫妻聯合治療中進行解決」來避免,但是治療師必須要首先與個體討論如何以及何時來做這件事。

第一階段治療成分。

在完成評估之後,治療師應對夫妻間的運作方式進行了充足的了解。

治療師需要為夫妻提供:(1)對導致出軌發生的原因進行初級概念化;(2)總結這對夫妻當前婚姻關係中面對的問題以及他們為什麼會遇到這些問題;(3)一套合適的治療策略。

然後接受治療的夫妻需要在治療師的介紹下了解從出軌事件中恢復所必經的階段和對創傷反應進行概念化描述。

除了評估和反饋,治療的第一階段中包含五個基本組成部分:(1)邊界設置;(2)自我保護技術;(3)中止和發泄技術;(4)情感表達技巧和對出軌事件影響的討論;(5)處理閃回症狀。

邊界設置。

當一對夫妻感覺婚姻關係失去控制並處於危機中時,設置健康邊界可以幫助他們建立正常和可預測感。

由於婚姻關係紊亂,治療師為他們設定的邊界或限制他們間的互動可以起到很大的緩解作用。

未出軌一方經常因出軌方的出軌對象而產生強烈的負面情緒。

第三方侵入婚姻關係以及生活是造成焦慮和安全感缺乏的主要原因。

因此,對外界和與第三者的互動,設置堅固並清晰的邊界非常重要。

首先,夫妻雙方間的關係的處理必須以營造一種安全感並儘量將負面影響減至最低為目標。

在處理婚外情的影響時夫妻間面臨著一個重要的問題,即由於出軌而產生的負面情緒可能會滲透到夫妻關係的方方面面。

即使在之前沒有出現過問題的生活領域也可能會受到消極情緒的影響。

例如,在負面情緒的影響下,一對曾經以身為優秀父親或母親而自豪的夫妻可能會在孩子面前激烈爭吵。

考慮到這對夫妻可能會發生激烈爭吵且頻繁地重提過往的負面事件,治療師需對他們間的消極互動進行限制。

對一些夫妻來說,這些限制內容包括他們何時、多久一次以及對出軌事件的哪些方面進行討論。

否則,某些夫婦會報告他們每天都浪費數小時來討論出軌事件,反覆重複相同的對話通常會導致消極、非建設性的互動。

使用有針對性的問題解決或決策策略(Epstein & Baucom, 2002),治療師應該在問題出現階段幫助夫妻建立適當的限制和邊界。

重點是要強調這些解決方案可能只是暫時的,主要用於控制傷害程度。

出軌方可能需要認同某些在婚姻中並不常見但在短期內非常必要的行為,從而幫助未出軌方重新獲得控制感和安全感,並以此證明出軌方對發生婚外情的懊悔。

例如,如果妻子(未出軌方)因對丈夫行程問題而與丈夫爭吵,那麼丈夫要積極地與妻子核對直到妻子重新獲得信任和安全感。

其次,為了讓未出軌伴侶獲得足夠安全感並參與到治療過程中,出軌方與第三者的交往界限十分重要。

這一點很容易達成,只要出軌方同意與第三者拒絕來往。

然後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絕對性的終止聯繫很難實現。

有時即使出軌行為被發現,出軌方仍不願終止與第三者的所有來往;有時因各種原因使得終止來往並不現實,至少無法立即實現(當出軌方與第三者在一起工作時)。

有時,儘管該第三者被告知應停止這種行為,但其仍會繼續與出軌方聯繫。

因為重建信任是治療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部分,治療師會鼓勵出軌方誠實地陳述目前願意與第三者設定何種程度的界限,應如何執行下去,以及對未出軌方獲知其與第三者接觸方式達成協議。

夫妻是否同時設置與第三者來往的界限以及界限的程度如何十分重要,尤其是第三者堅持介入這段婚姻關係時。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與第三者持續互動會給未出軌伴侶帶來明顯的傷害並且破壞夫妻雙方本來可以取得的進展。

自我關注技術。

如前所述,出軌帶來的情緒後遺症包括焦慮、抑鬱、羞愧和低自尊。

因此,這一治療階段的另一個主要的目標是幫助夫妻雙方更好地進行情緒的調整,從而更好地應對出軌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身體保健,包括正常飲食、睡眠、減少咖啡因攝入量和鍛鍊等;(2)社會支持,注意是否適合向他人透露某些細節;(3)精神支持,例如冥想、祈禱,如果與伴侶的信仰體系相同,也可以與信仰導師(如神父)交談。

中止與發泄技術。

考慮到在這個階段伴侶之間存在強烈的消極互動,大多數夫妻需要某些策略來幫助他們在情緒爆發時從中抽離出來

所以引入中止(time-out)策略,同時伴侶需要了解該策略應怎樣以及何時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更有效率。

此外,治療師需要引導伴侶建設性地使用中止技術,而不是利用中止時間來思考如何進行反擊。

例如,通過非攻擊性的體育鍛鍊來發泄緊張情緒或使用放鬆策略讓自己平靜下來。

討論出軌事件的影響。

對未出軌一方來說,他們的共同需要是向出軌者表達自己是如何因出軌事件而受傷害或產生負面情緒(如憤怒)的。

這種需要既帶有懲罰性,又是一種保護功能。

因為其懲罰特性,該種討論可作為一種建設性溝通方式來證明出軌行為是錯誤的,確保出軌方會因自己的出軌行為感到內疚或不適。

一般來說,伴侶間的交流會因為對出軌方的憤怒和過度指責而變得緊張和複雜,導致出軌方會的牴觸,這會阻礙其同情未出軌方由於背叛而造成的痛苦情緒。

因此,受害方感受不到被傾聽,造成伴侶間的消極互動循環。

目前的治療方法是通過三種方法來阻斷這種循環

首先,教導夫妻使用合適的情感表達技巧來進行講述與傾聽,便於未出軌一方更有效地講述自己的感受,出軌方更有效地證明自己正在認真傾聽(Epstein & Baucom, 2002)其伴侶的想法。

其次,夫妻要認識到這一步驟的必要性。

出軌方需要了解自己看待出軌事件的視角可能無法被伴侶理解以及贊同,除非未出軌方能夠切身體會到出軌方已真正理解自己的感受並對出軌行為認真的反思,並且對自己給婚姻關係帶來的負面影響而感到後悔。

最後,未出軌方需要通過寫信方式表達對出軌事件的內心感受和反應。

在得到治療師的反饋後,這封信會被修改並在治療中讀給出軌方。

在這個過程會使未出軌方用更平靜的方式去思索自己的反應,然後通過一種更平靜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而無需採用攻擊或辱罵的方式,這樣更有可能被出軌方所接受。

應對閃回。

第一階段的最後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如何解釋所謂的閃回現象,以及制定處理閃回現象的治療計劃。

如前所述,對出軌事件的反應與創傷性反應十分相似,而且雙方都可能體驗到「再次體驗」的症狀。

例如,妻子可能會在電話帳單上發現陌生的電話號碼,這可能會讓她想起第三者的陌生電話並引發有關於丈夫婚外情記憶大量湧出。

如果丈夫沒有意識到這一系列事件的發生,其妻子的情緒可能會反覆無常,反過來又會使丈夫質疑夫妻關係的恢復進程


在進行夫妻治療時,治療師需要解釋在這種情況下閃回出現的原因以及如何處理該種情況。

例如,治療師可以解釋:

當個體曾經發生過婚外情,會使其伴侶對那些直接或間接提醒自己出軌事件真實存在的事物變得極度敏感和被動。

這就是為什麼電話帳單上的奇怪數字和在餐館裡與伴侶吃的食物都很容易讓你分心。

此時,未出軌方可能已經開始將某些經歷、記憶、物體等與創傷性事件聯繫在了一起。

這種聯繫每天都會在我們身上發生,你有沒有過聞到某種味道使你想起過去的經歷?例如聞到粉筆灰的味道就會立馬想到小學時期?一些「無辜」的物體、氣味或者聲音都可能立即引起未出軌伴侶對創傷性事件的回憶,然後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這稱之為閃回?

我們提供的手冊中包含解決閃回現象的指南。

在這些指南中,夫妻可以習得如何將當前令人不愉快並引發不恰當反應的事件和那些過去的情感、圖像和記憶區分開來。

階段二:檢查出軌行為發生的背景

治療組成

探究導致出軌事件發生的潛在因素。

第一階段解決情感混亂後,第二階段的治療重點是幫助夫妻探索了解出軌事件發生的背景;也就是說對出軌行為仔細分析,進行實際、客觀的歸因。

這是治療的一個關鍵環節,通常占用時間最多。

考慮到夫妻和婚姻關係都因出軌事件而造成負面影響這一基本假設,夫妻雙方只有對婚外情發生的原因進行全面深刻的理解後才能繼續下一步。

對出軌行為的歸因或解釋可以幫助夫妻決定是否繼續維持婚姻關係、需要進行什麼改變或是否要結束婚姻關係等問題。

第二階段中需要討論的因素包括:(1)關係因素,如溝通困難或與對方相處時間不足;(2)外部因素,如工作壓力、財務危機或與對方父母的衝突等;(3)出軌方因素,例如其對婚姻的信念以及其發展史;(4)未出軌方因素,如其成長史或人際關係技巧。

對夫妻來說,最後一點可能是最令人難以接受的,因為這似乎將出軌責任歸咎於未出軌方。

在這一點上,夫妻需要了解導致出軌行為的發生背景和出軌是誰的責任間存在重要的區別。

在這種治療中,出軌者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重要的是要了解他們發生出軌行為的背景
(Allen等,2005)。

探討出軌行為發生背景的治療通常以兩種方式進行。

以夫妻雙方的人際交往技巧水平和他們傾聽和理解對方的動機為依據,當他們試圖了解可能導致出軌事件發生的眾多因素,可以採用夫妻間結構化訪談的形式進行治療。

治療師在必要時需要強制介入並強調某些觀點,重新解釋歪曲認知。

如果夫妻間的溝通能力薄弱、伴侶一方防備心較重、或某一方很難理解對方的立場,那麼治療師需要安排一種類似單獨訪談的治療小節,伴侶一方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情緒,另一方傾聽並偶爾對另一方伴侶表達的內容進行總結。

治療師也會在伴侶對他們個體歷史的報告和對伴侶關係間的問題報告中找出某種模式和相似處。

在這種探索中,主要參照以理解為導向的治療方式。

了解過去的需求和願望如何影響個人的選擇,是理解為什麼有些個體會出軌以及未出軌方會如何回應出軌事件的關鍵因素。

通常,選擇出軌作為解決當前問題方法的行為受到個體過去使用過的應對策略或發展需求的影響

例如,一名女性在青春期早期和成年後多次遭到性排斥,因此認為自己是不可愛或不受歡迎的,尤其容易選擇出軌性行為來解決在婚姻中遭受的被拒絕和拋棄的感覺。

指導出軌夫妻去探索這些問題可以幫助他們更深入地了解彼此的弱點,並有助於促進他們之間更大程度的同理心和同情心。

第三階段:繼續婚姻關係或準備離婚

治療組成

對出軌事件進行總結和表述。

在這一階段,治療師的首要任務是幫助這對夫妻將他們在第二階段收集到的不同信息整合成一個連貫的故事,以解釋出軌事件是如何發生的;也就是說為出軌事件發展出一套完整而豐富的歸因。

這一任務至關重要,因為了解出軌事件是如何產生的,是對每個人和他們之間的關係發展進行新假設的核心

將他們在第二階段討論的內容整合在一起的任務可以通過幾種方式完成。

首先,治療師可以向這對夫婦解釋這是接下來的一項任務,並讓每一位伴侶嘗試「把一切都放在一起」來為下一次治療做準備,強調以下幾個方面:(1)關係問題;(2)環境問題;(3)與出軌者有關的個人因素;(4)與未出軌方有關的促成事件發生的背景。

然後這對夫妻和治療師將在下一次治療小節中進行充分討論。

作為另一種選擇,治療師要求伴侶雙方為下一次治療寫一封信(與前文中第一階段使用的方法類似),每個人都要以一種更完整更平和的方式來描述他們對相關因素的理解。

作為由對婚外情的討論而出現的這些問題,治療師要與夫妻雙方討論他們婚姻關係中的哪些方面可能需要額外積極關注以及如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從而幫助他們避免在未來繼續出現婚外情行為。

在這方面,治療開始從關注過去--轉向關注現在和未來。

在這一點上,這些干預措施類似於認知行為夫妻治療中使用的常用策略,即夫妻雙方關注的是當前和未來的關係(Epstein & Baucom, 2002)。

對寬恕的討論。

有四個主要的方面需要與夫妻進行討論:(1)對寬恕模型的描述;(2)對寬恕的共同信念;(3)寬恕或不寬恕的結果;(4)解決問題,寬恕和繼續生活。

Gordon 等人提出了三階段寬恕模型,然後治療師將這一過程與婚外情夫妻剛剛完成的任務內容進行對比。

然後將討論的中心放在這對夫妻對該模型的反應和他們關於寬恕的理解。

舉例來說,夫妻們常報告很難原諒對方是由於自己心中對「寬恕」的信念,認為原諒伴侶的出軌行為是懦弱的或說明婚外情是可以被接受以及被原諒的。

通過探究一個人是否會選擇原諒並適當地讓他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從而矯正這一信念,也許能夠使夫妻發展出一種新的寬恕概念,更有可能實現寬恕目標。

因此,在這一階段的治療過程中,治療師會幫助夫妻對自己關於寬恕的標準、假設和預期進行認知重組。

探究影響婚外情夫妻決定繼續婚姻關係的因素。

在這個治療的最後階段,治療師鼓勵夫妻使用他們在治療中所學到的東西來判斷自己的婚姻是否健康。

換句話說,寬恕並不意味著和解。

因此,那些成功達成寬恕目標的夫妻,可能仍會根據他們對婚姻關係的新理解決定解除婚姻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最好能夠分開,才不會對彼此產生強烈的憤怒和怨恨。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首先鼓勵夫妻雙方單獨思考一段時間,然後在治療小節中一起討論--該系列由治療師設計來幫助他們評估婚姻關係問題。

這些問題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每個人是否願意、是否能改變自己來保護這段婚姻並使婚姻關係健康發展;他們是否能夠作為家庭的重要成分有效協作,以及他們是否願意與婚外情有關的外界互動方式做出必要改變(如:工作模式、與他人互動的方式)。

在第二階段結束時,伴侶可能認為導致出軌發生的關鍵因素無法解決,最好的決定就是結束這段婚姻然後單獨生活。

當伴侶中的任一方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信息後得出繼續婚姻關係不符合他們最佳利益的結論時,治療師的工作是幫助他們用一種最平和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對他們自身、孩子以及其他家庭成員和朋友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對婚外情的反應和對治療意義

當出軌事件發生時,每對夫妻都會面對獨特的挑戰。

在與婚外情夫妻治療期間,臨床醫生應該注意一些常見的複雜因素。

精神病理學

就像大多數夫妻治療一樣,嚴重的精神心理症狀(精神病理學)是一個較差的預後指標(Snyder & Whisman, 2003)。

當出軌方是由於反社會人格或自戀特質,或是認為自己可以凌駕于于社會規範和道德之上而發生的出軌行為時,出軌問題就會顯得尤為嚴重。

這樣的想法會告訴未出軌方,出軌方存在再次發生出軌行為的傾向,尤其是他對出軌行為並不感到後悔或對當前行為過度辯解。

在這個例子中,治療目標是確保未出軌方對這種行為模式有充分認識,並有能力對是否繼續婚姻關係做出正確決定。

未出軌方的個人心理問題也會使治療變得複雜。

某些未出軌方預先存在情緒管理問題會使問題更加複雜化。

對這些案例的干預過程會因為這些負面影響變得困難,因為這些負面情緒不僅會影響治療過程和婚姻生活。

如果未出軌方常常掙扎於負面情緒中,那麼第一階段中描述的治療策略可以有效處理這些情況。

由於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長期無法進行合理的情緒管理,對此發展出一個基於夫妻情緒管理的干預療法來解決該問題。

情感舒適

並不是所有出現出軌行為的夫妻都會表現出混亂、情緒化、消極的互動模式。

事實上,研究發現夫妻間迴避衝突的行為模式與出現婚外情緊密相關

即使當出軌行為被發現之後,這種迴避解決衝突的態度仍會持續下去。

這樣的夫妻可能在沒有解決關鍵問題時就同意彼此原諒,尤其是當出軌事件已經結束時。

第一階段的干預措施中已經討論了應對這種不適感的具體策略。

然而,在第二階段的治療中解決該問題的發展根源也非常重要,尤其當迴避衝突是導致出軌發生的主要原因時。

通常,這些個體曾在過去有過直接或間接的相關經歷--衝突引發強烈的情緒變化帶來可怕或極具破壞性的後果。

因此,治療的主要任務之一是探討恐懼和持續迴避行為的後果,並為表達負面情緒創造一個明確、安全的環境。

承諾水平

對婚姻關係的高層次承諾水平可能使夫妻在治療過程中更加努力配合,更願意投入情緒和情感,即使這種情緒和情感有一定的風險性。

對婚姻關係最初的矛盾心理並不一定就預兆著治療失敗。

在治療開始時出現的矛盾心理並不能否定夫妻試圖改善和理解他們間關係的能力以及願望。

為了能正確決定是否繼續婚姻關係,夫妻必須要充分地提出各種問題,將這種矛盾心理「框架化」對恢復正常情緒和感覺很有幫助。

另一方面,隨著治療進程的發展,人們發現出軌行為與對發展親密關係的恐懼或害怕受困於一段穩定關係中的焦慮有關

依戀心理學家描述了一種以接近--迴避為主要特徵的依戀模式 ( Hazan & Shaver, 1987);接近--迴避依戀模式的個體一邊需要更親近的親密關係,另一邊在某種程度上又恐懼這種親密關係,他們很難在長期親密關係中獲得安全感。

因此出軌可以作為一條建立伴侶間安全距離的途徑 (Allen & Baucom, 2004)。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在夫妻關係恢復之前對出軌者的該問題進行輔助治療。

出軌模式的差異

同一個體對一夜情與長期感情與身體出軌的婚外情反應不同,不同類型的出軌事件對夫妻關係的存續有不同的影響。

此外,Glass和Wright(1985)的實證研究發現,情感和性行為都存在的婚外情比單純情感或性出軌類型更能夠預測伴侶間的較低的關係滿意度。

情感與性出軌並存的婚外情會對夫妻雙方的關係造成更大的破壞,並且需要更多的時間和步驟來處理相關問題。

同樣,重複存在的出軌行為也會對治療產生影響。

如果未出軌方已經多次經歷過類似創傷,那麼出軌者的悔恨和以後會好好表現的聲明都會顯得空洞無力。

另外,未出軌方在承擔情感風險的基礎上重建信任和親密關係的過程會變得更加困難。

事實上,治療師的任務是幫助未出軌方對自己是否需要承擔這些風險進行評估,也就是說,為未來提供切合實際的預期。

在這樣的情況下,未出軌方仍可能從婚外情的創傷中恢復,但他們可能需要評估與一個易發生出軌行為的伴侶繼續保持婚姻關係的潛在風險和好處

最後,將這一模式擴展到出軌事件正在發生的夫妻中,第一階段中的干預需要出軌方停止與第三者繼續來往,作為繼續進行干預的基礎。

通常,出軌方不願意結束持續了一段時間的婚外情,這種戀情既能帶來情感上的親密也能提供身體上的親密,尤其當現在的婚姻出現情感疏遠和衝突時。

要求出軌方立刻終止與第三者的聯繫,完全有可能過早促成出軌方終止治療以及婚姻關係的決定。

同時,重要的是治療師要清楚說明無論是情感或身體上出軌行為的延續都會阻礙夫妻關係恢復穩定性,以及評估他們能否在未來重建信任和親密關係

因此,在涉及到正在發生的婚外情時,治療師應該:(1)在中間人參與的基礎上,出軌者答應限制或中止與第三者的交往;(2)建立初步時間錶慢慢結束與第三者之間的聯繫;(3)在過渡期間,協助伴侶雙方制定如何互相交流、以及如何與外界第三者互動的具體規則。

傳統夫妻行為治療和整合夫妻行為治療

之前的討論描述了一種專門針對出軌行為的干預方法,包括認知行為夫妻治療、以理解為導向的治療、創傷干預模型以及寬恕療法處理婚外情;也可以在現有的夫妻治療方法的背景下處理出軌行為。

在大多數夫妻治療研究中,採用典型的治療方式來解決出軌行為,而無需對婚外情採取特別的「概念化」或干預措施。

因此,重要的是要考慮傳統夫妻行為治療(TBCT)或TBCT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整合夫妻行為治療在治療出軌行為上是否有效,而無需特殊考慮Gordon, Baucom和Snyde之前針對出軌行為的干預(IBCT; Jacobson & Christensen, 1998)。

TBCT (Jacobson & Margolin, 1979)源自行為和社會學習理論,治療的重點是教授夫妻雙方多種行為技能,例如溝通和解決問題,以解決他們婚姻關係中存在的問題。

當出軌行為發生時,TBCT會讓夫妻們交流互相之間對出軌事件的看法以及擔憂,並明確在行為上需要改變的地方。

通過了解自己和伴侶之間需要作出什麼改變來解決問題,會提高夫妻的婚姻關係滿意度。

從TBCT的角度來看,任何關係問題(幾乎)的治療邏輯均類似。

Christensen和Jacobson (2000;Jacobson & Christensen, 1998)通過強調情感接納,提出了基於行為夫妻療法的IBCT。

IBCT是針對夫妻關係中存在問題一個治療模式。

這一模式強調每個伴侶的易感性、伴侶差異引發個體易感性、伴侶之間協調差異的消極互動模式以及這些互動所帶來的兩極化影響,如果一旦處理不善,這些都會使得問題惡化。

IBCT的一個核心假設,即所有夫妻間都存在真正差異,且這些差異不易改變,而伴侶對這些差異的情感反應,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每個人的易感性--這可能比差異本身更加嚴重

因此,干預的重點是增加對夫妻彼此差異的接納。

除了使用之前描述的促進行為改變的典型行為干預措施,IBCT主要採用了三種策略來促進伴侶間的接納:加入同理心、認知解離和保持寬容(Christensen & Jacobson, 2000; Jacobson &Christensen, 1998)。

增強同理心,IBCT治療師可能會發現伴侶在某個方面存在潛在負面情緒反應,這時應鼓勵他們表達和闡述這些負面感覺以及情緒,並對這些反應示以同情。

因此,治療師試圖在伴侶之間建立同理心。

認知解離過程中,治療師幫助他們從問題中後退一步,並對問題保持較少的主觀感情色彩和更客觀的態度。

例如,治療師可能讓這對夫妻努力描述(而不評判)他們共同的經歷過程,找出造成矛盾的交流模式。

建立寬容態度策略中,治療師會幫助夫妻記起他們個體差異帶來的積極面和好處,以及負面影響。

治療師鼓勵夫妻無論在治療小節期間還是在家中,都要有意地對他們問題性的互動進行覺察,以便於更清楚地意識到各自的行為和溝通模式,降低敏感性,客觀看待問題,變得更加寬容。

IBCT治療師在與發生出軌行為的夫妻面訪時,首先收集各種信息來了解他們生活中的掙扎和痛苦,並對其形成一套正規的體系。

毫無疑問,出現婚外情的夫妻必然會有某種特殊的經歷或經歷某些必要的階段。

儘管許多夫婦可能會經歷上一種模式所描述的階段,但在IBCT中並沒有預先的階段假設。

對一些夫婦來說,婚外情可能不會對自身造成傷害,但會產生很多其他問題。

例如,當夫妻中的丈夫因為自己存在婚外情行為,緩和了對妻子婚外情行為的情感反應,他最關心的是妻子出現婚外情是不是意味著她即將離開他。

在另一個例子中,一位妻子懷疑她的丈夫可能存在婚外性行為,但是她主要關心的是丈夫是否在外邊染上什麼傳染病(如性病或愛滋病)。

當然,IBCT治療師需要確保夫妻的初次陳述不會掩蓋住更嚴重的問題。

例如,妻子可能會對丈夫的輕率行為示以漫不經心的態度,因為她覺得自己無權抱怨或恐懼丈夫拋棄自己。

一旦IBCT治療師將伴侶間存在的問題規範化,他們會使用先前提到的策略來解決每個伴侶的情緒弱點和反應,減緩情緒兩極化作用。

例如,如果妻子因丈夫出軌而遭受精神創傷,並且她過去也曾有過類似經歷,那麼她會尤其痛苦,IBCT治療師會使用增強同理心來幫助她表達她的負面情緒和痛苦,並使其丈夫了解。

然後。

IBCT治療師也會敏感地體會到丈夫的負面情緒,但不會將他的痛苦放在首要位置或在兩者之間建立所謂的痛苦平等。

如果夫妻二人均屬於消極互動模式,妻子可能會急於想要談論婚外情,而丈夫會以含糊的態度迴避這些討論。

IBCT治療師將使用認知解離的方法來幫助這對夫婦認識到這種負面的消極互動模式是如何造成問題的升級。

增強夫妻間的同理心會顯著加強伴侶間的親密關係;認知分離是令彼此明白造成衝突持續的問題溝通模式。

有關出軌夫妻干預的初步實證發現

正如所看到的,在處理出軌行為時IBCT的治療方式與Gordon等人採取的特殊干預手段有重疊之處。

與此同時,IBCT是作為一種解決普遍人際關係問題而發展並普及開來的,因此並不存在Gordon等人的模型中針對出軌行為的詳細干預措施。

目前尚無大規模的隨機試驗來評估Gordon等人對婚外情行為的干預措施、TBCT或IBCT的治療效果,也沒有直接對這些干預措施進行比較。

然而,有兩項初步研究揭示了這些干預措施的有效性,以此來幫助那些經歷過婚外情的夫妻。

這兩項調查的研究方法細節將在別處具體描述。

針對出軌行為的干預,可以查閱Gordon等人的研究(2004);關於TBCT和IBCT的治療結果調查,讀者可以參考Atkins, Eldridge, Baucom, Christensen(2005)和Christensen(2004)等人的研究。

簡而言之,在Gordon等人進行的針對出軌行為的干預中,是通過電視新聞、電台採訪和報紙廣告等方式招募已婚夫妻被試。

接受調查的夫妻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在過去的一年中經歷過一次婚外情。

因此,最後選中的夫妻被試都具有因出軌導致強烈負面情緒的特點。

最後,9對夫妻被分配到針對婚外情的干預組中,干預次數可持續多達26次。

本次調查中沒有建立對照組。

在 Christensen等人進行的試驗中,目的是為了比較TBCT與IBCT治療一般人際關係問題的效果,共134對夫妻參與了隨機臨床試驗,,其中有19對夫妻報告有過出軌行為。

該調查更重要的目標是比較IBCT和TBCT治療關係衝突的相對有效性;在這種情況下,夫妻被試被隨機分配到上述兩種治療組中。

這些夫妻之所以被選為被試是因為夫妻關係緊張,而不是因為曾出現過出軌行為,研究中的19對夫妻曾經歷過一次婚外情,這發生在治療開始時或者治療過程當中。

正如Atkins等人所描述的,這19對夫妻是從更大的樣本中選擇出來的,以評估夫妻治療對出軌行為夫妻的治療效果。

因為樣本較小,所以無論是IBCT或TBCT組,最後都將夫妻二人的治療效果整合起來作為最終的治療效果進行評估。

如Gordon等人的調查,夫妻最多可接受26個治療小節。

鑒於這兩項調查都涉及大量的結果措施,為了達到當前目標,我們強調一系列微小的措施,以及這些干預措施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關係的緩解和個體功能的改善。

這兩項調查中都包括《全球婚姻滿意度調查問卷修訂版》(Snyder, 1997),作為婚姻適應的總指標。

為了評估個體的整體心理症狀,Gordon等人使用了簡要症狀量表(Brief Symptom Inventory ;Boulet & Boss, 1991),Atkins等人使用了Current Symptoms subscale of the Compass Outpatient Treatment Assessment System (Sperry, Brill, Howard, & Grissom, 1996)。

為了評估抑鬱程度,Gordon等人使用了貝克抑鬱量表(Beck, Rush, Shaw,& Emery, 1979),而Atkins等人使用了Depression subscale of the Compass量表。

由於這兩項調查中樣本量很小,無論在前測或後測中都無法使用推理統計來評估功能變化。

從夫妻治療開始到結束的一個標準單位變化即是團體內部效應值。

它用標準差單位來衡量,反映了後測相對於前測的變化水平。

效應值指後測值的平均數與前測值平均數之間的差值,並除以合併的標準差。

對每種治療條件的效應值進行計算,並對小樣本偏差進行校正 (Hedges & Olkin, 1985)。

雖然對大多數夫妻治療的結果調查都是針對性別(男性和女性),但出於當前目的的考量,區分出軌者和未出軌方的治療效果似乎更合適。

也就是說,我們需注意到出軌方與未出軌方是否存在不同的結果模式。

團體內部效應的大小如表1所示。

關於對婚姻功能的影響,Gordon等人和Atkins等人的研究表明,未出軌方症狀均有顯著改善;然而出軌方的治療結果不盡相同。

在Gordon等人的研究中,出軌方在婚姻滿意度方面並無顯著變化,而在Atkins等人的研究中卻呈現出顯著變化。

在解釋這些發現時,需要考慮這兩項調查的目的和被試選擇標準並不相同。

在Atkins等人的研究中,夫妻被試的特點是婚姻關係緊張並感受到嚴重痛苦情緒,而治療重點卻是緩解不和的婚姻關係。

目前的研究結果與Atkins等人分析一致,表明IBCT和TBCT能夠有效的改善那些出現婚外情夫妻的負面情緒和痛苦狀況。

另一方面,Gordon等人選擇被試的標準是最近發生過婚外情事件的夫妻,而不是本身婚姻關係不和的夫妻。

雖然未出軌方在治療開始時因出軌行為產生強烈的負面情緒和痛苦,但出軌者並沒有表現出明顯痛苦情緒,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們在治療過程中婚姻關係滿意度並未出現顯著改變。

當檢測個體的心理痛苦時,兩項調查研究的結果模式不同。

在Atkins等人的研究中,無論是未出軌方還是出軌方都沒有在前測中表現出明顯的心理症狀或精神病理狀況,在治療過程中,無論是普遍症狀還是抑鬱症都沒有什麼顯著變化。

相比之下,在Gordon等人的研究中,兩組伴侶在治療開始時就表現出更多的個體心理症狀。

這很可能是被試選擇標準的不同導致的。

在Gordon等人的研究中,夫妻們尋求幫助是由於最近發生的出軌行為導致人際關係創傷。

先前的研究結果表明,因為這種心理創傷而尋求干預的夫婦可能會出現個體痛苦情緒 (Beach, Jouriles,& O'Leary, 1985; Cano & O'Leary, 2000)。

研究結果表明,針對出軌行為的特殊干預對於減輕未出軌伴侶的一般心理症狀十分有效。

此外,還可中等程度的緩解出軌方的抑鬱症狀。

人們通常會把注意力集中於未出軌方因出軌行為而遭受的痛苦,但研究發現告訴我們,出軌者也可能會感受到明顯的負面情緒。

由於樣本量小,兩項調查的被試選擇標準和焦點均不同,在隨機對照研究中並沒有直接比較針對婚外情的特異性干預和IBCT或TBCT的干預效果,因此難以對這些不同方法的相對療效進行比較。

相反,這些發現只提供了治療出軌行為夫妻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首先,表達夫妻間產生的問題或尋求夫妻干預的原因很重要的。

某些夫妻會由於近期發生的婚外情事件產生強烈的痛苦情緒,想通過尋求治療來幫助他們度過這段痛苦的經歷。

Gordon等人的小樣本研究結果表明,出軌者在並不一定會產生痛苦情緒,反而是未出軌方更有可能產生強烈的負面情緒。

當伴侶雙方都正遭受痛苦的情況下,應當高度重視出軌事件;一方或雙方表現出創傷性症狀反應越多,對出軌行為的干預可能就越有效。

另一組夫妻尋求基於夫妻的干預措施,因為他們現在或曾經已經歷過婚外情行為,他們在婚姻關係中體驗到強烈的負面情緒以及痛苦。

另外,Atkins等人 (2005)報告,在同一個樣本被試中,在治療開始前,出現出軌行為的夫妻比那些沒有經歷過婚外情的夫妻顯示出更劇烈的負面情緒以及痛苦程度。

與沒有婚外情的夫婦相比,婚外情夫妻治療反應更明顯。

因此,對那些尋求治療婚姻痛苦的夫妻以及曾經或正在經歷婚外情的夫妻來說,可以使用現有由實證支持的干預措施,如IBCT和TBCT。

考慮到(1)Gordon等人的針對婚外情的特殊干預(也適用於更普遍的人際關係問題)沒有對那些尋求治療的夫妻(婚姻痛苦,有過出軌史)進行評估;(2)雖然IBCT和TBCT並沒有專門針對出軌夫婦進行治療評估,但對這些不同婚姻情況的夫婦各自推薦不同的治療措施還為時過早。

在現有數據的基礎上,研究結果前景良好,並且能為臨床醫生提供了處理出軌行為以及如何處理更廣泛的人際關係問題和個體痛苦的建議,。

正如我們在這篇文章開頭所指出的,婚外情是夫妻和治療師所經歷的最痛苦、最複雜的問題之一。

在臨床和實證研究上我們仍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本篇文章為讀者理解和概念化出軌行為提供了一種方法,也為遭受婚外情的夫妻提供了一些建議。

作者:王翼心理工作室(WXID:wy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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