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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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薩特》

哲學是立足於人生全局的大坐標,屬於每一個不願意虛度人生的人。

它告訴人們,真正的成功首先應是做人的成功,即做一個精神上優秀的人,而其他的成功不過是做人成功的自然結果而已。

作為一個人,從社會的意義上講人與人沒有任何親密關係,完全孤獨寂寞,但卻希望履行一定的職責和義務,這樣的個人變成了異化的人。

存在主義哲學,按照薩特的名言來定義為,「存在先於本質」。

存在本身無法證明,它在哪裡就在哪裡,它作用於意識。

為了證明人的存在,賦予人的生活一種意義,「不抱任何目的出生」的人只能依靠自己。

人被交給了他自己,就不可能希望任何上帝和任何現成思想理論的救助。

每個人都應該在行使自由的同時承擔這個責任。

一個人一旦固守傳統、理論、系統、觀念,他就成了一個「混蛋」,「人是自我完善的」。

「人不是別的而是他自己變成的」。

他不停地面對新的選擇,因為生活是無窮無盡的。

什麼是存在主義?就是一個人感到噁心、厭倦、徹底擺脫了存在的義務,並失去了自己的存在的那種歡樂。

思想家們攻擊其存在的原理,文學家們攻擊其美學。

他們指責存在主義使年青一代非道德化,同時又指責它是寂靜主義,指責存在主義是悲慘主義,是墮落的。

「真誠」的概念是拋棄一切謊言、藉口,一切幻想,一切惡意,一切正當不正當的理由,更使他們膽怯。

,加繆喝多了愛發脾氣。

柯埃斯萊爾想勾引波伏娃,而薩特對他的妻子產生了興趣,對米雪

爾•維昂懷有「狂熱的愛」,同她拉手散步,後面跟著博里斯•維昂;波伏娃對柯埃斯萊爾有過很短暫的愛情,她把他們的愛慕寫進了《女客》。

薩特和波伏娃都無意毀掉他們之間的融洽默契。

他們把事業放在首位,他們偶爾也墮入情網,對方常常情不自禁地要求結婚。

但他們在一種契約愛情中有特許的自由,這種特許的自由,被薩特和波伏娃稱之為「某種忠實性」的「忠實性」。

這種契約愛情不管事過境遷,還有其他多種類的愛,也不願意自我消亡,它仍吸引凝聚著有情之人。

「愛情之所以插上了翅膀不就是為了到處飛翔?」

他們倆都認為,「有一個對寫作者的思想了如指掌的人提出批評」,這是他們得天獨厚的好運氣。

薩特曾經說「我了解西蒙娜•德•波伏娃的課題,她也了解我的課題,因此大家都知道每個人所要證明的東西。

波伏娃在《論愛情》中既風趣又簡潔地說:「人們為什麼會墮入情網,這是再簡單不過的事

情。

但問題畢竟不是那麼簡單。

」愛情是一個謎。

為什麼會愛上這個男人或這個女人,而不是別的男人或別的女人?所有的情人都會說:「你與眾不同」。

這句話說明,兩個人的互相吸引是排他的,這就意味著,被愛的人是通過和別人比較並把別人排斥在外以後才被選中的。

因此,愛情並不是兩個情人的事,它關係到整個社會。

「一個與社會非常和諧的人可以永遠沒有愛情體驗」。

波伏娃認為,愛情的產生,是對父母、丈夫或妻子的挑戰,是和朋友以及社會環境的對立。

薩特和波伏娃是自由的選擇,也是對家庭、階級以及道德和宗教上的清規戒律的反抗。

他們用自己的愛情向整個社會發起了挑戰。

他們認為愛情既是挑戰、解放和復仇,也是為滿足那種「模糊、不確定、甚至是無限的」願望所進行的征服。

它是一種力量,一種奔放的情感,一種對自身的揭示。

他們用自己的愛情向整個社會發起了挑戰。

愛默生的名言說:『除了自己心智的里外合了之外,沒有其他東西是根本神聖的。

』薩特的存在主義便是這種哲學更嚴正的註解。

「人類生活的品質並不僅以外界的條件為準,也以人的幸福為準。

50年來,堅不可摧的友情將他們緊緊地連在一起,他們的關係遠遠超越了共同持家度日的要求。

不管誰幹什麼,對方都有自己的自由,也不會被對方發現。

他們從各種家務瑣事中解脫出來,他們的愛情不是自由無羈的,而是自在超脫的,他們首先擺脫的是家務的勞役。

薩特致海狸的信中說:「你就像我的人格的堅實可靠的依託。

唯一能成功的就是我們之間都能達到完善的和諧默契的境地,這就是我們的關係。

薩特和波伏娃建立的是心智、倫理觀念和情感的默契。

正是通過這種默契,他才使波伏娃成為她自己的主宰,他才使她擺脫掉焦慮、令人疲憊的問題以及始終窺視著婦女的卑下情結。

「愛情遠非一種異化的源頭,它是婦女解放和自主的條件。

女人自知受到她所鍾愛的男人欣賞後,應當敢於獨身自立,執著追求自己的慾望。

」伊里沙白•巴亨特在《愛米麗愛米麗》中這樣寫道。

關於薩特,人們完全可以這樣說:他提出的問題比其他任何人的回答幾乎都更有用。

薩特對於年輕姑娘還是有吸引力的。

這種吸引力在於,他把對方十分當回事,很能為對方著想,十分願意奉獻自己所有的時間、精力、知識、金錢來為對方服務,如果對方需要的話。

薩特對於女性的特點是慷慨,這種慷慨不僅僅指金錢方面,包括他所有的一切。

有哪一個年輕女子會不喜歡熱情豪爽、對自己慷慨大方的男子呢?

,一個30歲的女人教會了18歲的薩特怎樣做一個男人。

薩特理想的異性交往,首先並非性而是愛,不是作為結果的做愛,而是這一追求的過程。

像薩特這樣所謂「高階層」的年輕男子,思想活動就複雜得多。

他對待這些年輕姑娘的態度是矛盾的或雙重的。

這正好反映了他們自身雙重的道德標準。

薩特說,他從女人身上要求的東西,最根本的就是感情或感受性。

他最能吸引對方的地方是他的坦誠,他在感情上完全將自己交給對方。

為了愛情不怕吃任何苦,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不計後果,有一種鍥而不捨的精神。

而今夜我是在一個春天的晚上來愛你,我是以這開著的窗戶來愛你。

你是我的,而事物是我的,我的愛影響著我周圍的事物,而我周圍的事物影響著我的愛。

薩特對女性的征服或占有實質上是精神性的和情感性的,他根本不在乎名分上的歸屬。

上課時老師提到某個人、某本書,他就去找這個人的書來讀。

他的博聞強記和涉獵面之廣,在巴黎高師恐怕沒有什麼人可比。

在作家中,薩特最喜歡的是司湯達;哲學家中,他最喜歡的是斯賓諾莎,不僅喜歡他的哲學,更喜歡他這個人。

尤其是薩特,除了睡覺,每時每刻都在思考

薩特在與波伏瓦的接觸中發現,她正是自己要找的另一半。

在此之前,他還沒有遇見過這樣的女性,在很大程度上跟他一樣的人。

漂亮姑娘他見得多了,大都虛有其表,有的顯得愚不可及,而像波伏瓦這樣美外慧中的,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他在波伏瓦身上發現一種與他對等的智力水平,他們的談話毫無困難;同卡米耶相比,波伏瓦顯得深刻多了。

這不僅是因為她的哲學知識達到與他同樣的水平,還因為唯有她對他本人和對他想做的事情達到與他同樣的認識水平。

因此她是他最理想的對話者,是人們從未有過的對話者。

他能夠向她談論和訴說一切,而她什麼都能理解。

薩特說,這是獨一無二的恩賜。

薩特在波伏瓦身上感受到的不僅僅是深刻,她還讓他有一種充分的信任感和可依賴感。

這種感覺此前只有母親能夠給他,母親再婚後他失去了這種感覺。

薩特和波伏瓦都完全被對方吸引住了,覺得只要不在一起就純粹是浪費時間。

波伏瓦這一邊,她從薩特的談話中得到的智慧啟迪是永遠不會枯竭的。

他們有一個生活的基本原則,就是不應該讓社會來干涉他們的私生活和個人自由;而結婚就體現了這種干涉。

「我們之間的愛情是一種真正的愛,但這不妨礙我們有時體驗一下其它的偶然愛情。

」他認為男女兩性在這上面有著同樣的自由。

波伏瓦此時並不打算另有什麼「偶然愛情「,但她認同了薩特的態度

他們之間會永不陌生,沒有任何力量割斷他倆的聯繫,同時他們又各自獨立,不會徒勞地企求對方的幫助。

他們之間不僅不應該相互欺騙,而且不應該相互隱瞞;彼此的偶然愛情都應該讓對方知道,應該把自己的一切毫無保留地坦露給對方。

這一協議既是對忠實的承諾,又給了各自充分的自由。

以後共同生活的50年,他倆就是按照這個協議做的。

他挖空心思捕捉奧爾加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甚至每一個面部表情。

而此前薩特在同她相處時,從來沒有表現出這樣的驚喜、狂亂和入迷。

這讓波伏瓦感到痛苦,甚至自問:以前的全部幸福是不是建立在一個虛假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她又深愛薩特,願意從薩特的角度想問題。

她沒有像一般女人那樣,因嫉妒而做出種種傷害彼此感情的事情來;而是順其自然,從不干涉薩特的思想和行動。

波伏瓦給了薩特應有的自由;當然,同時也給了奧爾加同樣的自由。

薩特對自己的情人並不苛求;他只是要求對方在與他交往時心中只有他或將他放在第一位;通常對自己的情人又有情人是容許的,並不嫉妒。

既然如此,為什麼單單對萬達有這種嫉妒心理或有特別的要求呢?

萬達個性上的缺陷就是缺乏自信。

就薩特對萬達的態度看,他們之間的關係不能說僅僅是偶然愛情,也有一種必然性和永恆性。

除了一般的男女之愛外,薩特對波伏瓦還有一種對能力和水平與自己相當者以及知己者的尊重和信賴。

而萬達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實際生活中,同薩特的關係不是完全平等的,毋寧說她對於薩特有一種強烈的依賴關係;除了一般的男女之愛外,薩特對萬達還有一種對於孩子那樣的憐愛和保護的感情。

萬達是薩特那些不朽的戲劇名篇的源泉。

儘管有評論者認為萬達並不見得都適合於演這些角色,薩特對此不管不顧。



像萬達這樣需要別人照顧而不會照顧別人的女人,也是薩特一種必不可少的需要,她從另一個方面滿足了薩特作為一個男性的要求。

他還具體說,對於「波登「這樣的粗俗小事件應該完全棄絕,因為這是毫無意義的事情;而對於較大的認真的愛情事件也只能稍微嘗試一下。

他是一個個人主義者,一般不太關注社會上的一些重大變化,但是,當政治形勢威脅到他獨立自由的個人生活時,他就不能不作出反應。

孤獨者的特點是自由,

「一個人即使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也可以生活在平靜之中!」

在那個不自由的地方,他反而充分體會到自身的自由和價值。

雖然他在寫《存在與虛無》時受到海德格爾哲學的影響,但他在其中表述的是自己的哲學思想而不是對海德格爾思想的發揮。

人的存在不僅僅是在世界上表現出否定來的存在,他也是能針對自我採取否定態度的存在。

意識在它的存在中永遠包含有自欺的危險。

這危險的起源就是:意識在它的存在中是其所不是同時又是其所是的。

自為本身不是一個自立的實體,而是一個非實體的絕對。

自為是自在的虛無化,使原先自在的東西變成對我們說來不是自在的,賦予它某種意義,使它成為「存在於此」的存在,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世界」的存在。

自為是作為自在的虛無化而存在,它不可能單獨存在。

而自在的現象如果沒有意識同它聯繫在一起,也只是一個抽象物。

自為在使自在虛無化的同時,也使自身虛無化,使虛無虛無化,變為與世界相連的偶然的自在。

自在與自為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構成了一個總體的存在。

這個總體的存在是自因的,同時又是自因的不可能。

因為構成這個總體的自為既是其所不是又不是其所是,它總是把自己建立為存在的不斷謀劃和這一謀劃的不斷失敗。

所以,這個自因的總體的存在總是包含著矛盾,它總是被指出又總是不可能。

這種不斷的努力和不斷的失敗,既說明了自在和自為的相互聯繫而不可分,又說明了它們的相對獨立性。

意識是存在不可分割的成分,沒有意識就沒有我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

意識什麼都不是,除非它是某物的意識,或者說,它依附於超越它的存在即自在的存在。

而與意識完全無涉的存在雖然是存在的,但也是抽象的。

因為我們除了說它是存在的以外,就再也無話可說。

它對我們不具有任何意義。

當我們直面一個境況時,這些最終的可能性總是對我們現實地存在著。

它產生於我存在的一種境況中,而只是在我讓自己或贊成它或反對它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現它,生活在戰爭中,這就是通過它而選擇我自己,也就是通過選擇我自己而選擇了它。

《存在與虛無》是一部繼黑格爾之後的新精神現象學。

它極抽象,又極具體;極形上學,又極日常生活化;它很嚴密,富於邏輯性,又極空靈,融入薩特豐富的聯想,其中有著十分文學化的片斷:侍者、女人、成為上帝的激情……都寫得很有文采。

樂於精神探險的讀者,會從中發現一個蘊藏豐富的寶礦。

「薩特深受黑格爾的辯證否定的思想的影響。

薩特有關意識、人的存在的最初論述就是受到這種『否定辯證法』的影響。

」「薩特的自在與自為的概念是從黑格爾那裡借來的。

薩特從接受黑格爾自在與自為的辯證思想開始自己的哲學體系。

專門探討人的價值和自由。

十幾年後,這個設想成了另一本書《辯證理性批判》。

它既是對《存在與虛無》的承緒,又在許多地方揚棄了這書的觀點。

《辯證理性批判》很好地回答了《存在與虛無》已經提出的但未能解決的問題,薩特的哲學思想達到一個更新的層面。

:「我們是痛苦的,因為我們自由!」

薩特喜歡一個女人,即使她沒有成為自己的情人,他也願意為她貢獻出自己可以做到的一切。

我同他人的關係之所以很壞,是因為我完全依賴於他人,這樣我當然就像在地獄裡一樣。

世上有許多人處在這種地獄般的境況中,因為他們太依賴於他人對自己的判斷。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同他人之間不可能有另一種關係,這只是表明所有的他人對我們都是極其重要的。

有許多人被禁錮在一連串的陳規陋習之中,因他人對自己的評判而痛苦萬分,但他們什麼也不想去改變。

他人對他們行為的無法改變的評判永無休止地包圍著他們,他們是活著的死人。

因為我們活著,我希望通過這種荒謬的形式揭示自由對於我們的重要性,也就是由不同的行動來改變我們的活動的重要性。

不管我們生活於其中的是什麼樣的地獄圈子,我想我們都有砸碎它的自由。

如果人們不去砸碎它,他們仍然願意呆在裡面,那麼他們是自由地判定自己下地獄。

他認為,人是生而自由的,也就是說,他是一個自為的存在,他自己決定自己,自己設計自己。

他人是對一個人自由的限制甚至否定。

一個人的自由必須通過同他人的關係才能實現。

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個體是不可能生存的,當然也就談不上自由什麼的。

他人對一個人的自由就有著雙重意義:既是限制又是條件,既是否定又是否定之否定即更高層次的肯定。

如果只看到了一個方面而忽略了另一個方面,那就不能很好把握同他人的關係,那麼,他人就很可能是「地獄」。

如果過於強調他人限制和否定自身自由的一面,從而避免同他人打交道,那麼一個人的自由只是假想的虛幻的自由,是永遠得不到實現的自由,他也就沒有真正的自由。

如果過於強調他人決定和肯定自身自由的一面,從而過分依賴他人,那麼一個人就會由自為的存在變為完全是自在的存在,成為同椅子、石頭沒有區別的物,這個人的自由也就喪失殆盡了。

,存在主義第一原理是存在先於本質。

存在先於本質的意思是,人是首先存在著,有過各種遭遇,在世界上活動,然後才確定自己。

並沒有人的本性這回事,因為並沒有一個設定人類本性的上帝。

人不僅僅是他自己構想的人,還是他投入存在之後,自己所願意成為的人。

人除了是自我創造之外,什麼也不是,這就是存在主義的第一原理。

人只是在他計劃自己成為什麼的時候才獲得存在,而這不是指他想怎麼樣。

一個人在對自己負責時,也對其他所有人負責。

他在創造一種自己想要的形象。

他在創造自己時,也創造了他人。

對人類的崇拜會導致孔德式的自我封閉的人道主義,

人是在不斷地超越自己。

他在投出自己、融合在自己之外時,他就造成了自己的存在。

人處於這種自我超越的狀態,把握著那些與自我超越有關的事物,因此成為其超越性的中心。

這種超越性和主觀性的結合,就是薩特所說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

主觀性,是指人不封閉於自身,而始終呈現在人的世界中。

超越性,是作為人的構成要素,是指人超出自身,

薩特自稱人道主義,是因為要提醒人們:除了自己之外,再沒有別的立法者。

薩特還指出,人要實現自己,不在於轉向自身,而要在自身之外追求一個目標,在這種不斷的追求中,人就獲得解放,具體實現了自己。

自由只能以自身為目的。

一個人一旦明白他是在被拋棄的狀況下來作價值判斷,他就只能要求把自由作為所有價值的基礎而無復它求。

我們發現,這完全依賴於他人的自由,而他人的自由又依賴於我們的自由。

一旦行動起來,一個人就不得不在要求自己自由的同時,也要求他人的自由。

一個人的選擇不可能是完全自主的,除了他本人的意志之外,外在的力量以及內在的非意志的力量(例如生理反應)也會起作用。

一個人對其自身所作的自由選擇與人們所說的命運完全是一回事,而波德萊爾選擇了將自己當作他人來看待,他的生活是一個失敗歷史的過程。

薩特都將自己與異性的生活界定為:與波伏瓦,是首位,這是「永恆的愛情」;與萬達,是第二位,這是「偶然愛情」的極品。

與其他女性的關係凡是有礙於這兩位的,均將遭排除。

而現在多洛麗絲被排在萬達之前,那麼薩特與她的關係到底是「永恆愛情」還是「偶然愛情」,這就是一個問題。

有了波伏瓦,薩特不再需要其他的對話者;這種對話不僅有日常生活的,還有純粹思想上的甚至哲學上的。

薩特同多洛麗絲在一起時,沒有什麼喋喋不休的爭吵,更多的是一致與和諧。

多洛麗絲的閱歷、知識面,顯然也比萬達豐富得多。

波伏瓦在晚年還回憶說,在所有與薩特有愛情關係的女性中,多洛麗絲是唯一讓她感到害怕的。

多洛麗絲再優異、再傑出、再「尤物」,在女性中不乏與她類似的更佼佼者;而像波伏瓦這樣的女性,薩特卻難以再覓,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而且感受性相對來說,不太穩定,易變;而理解性一旦建立,可以長期地穩固地存在。

像波伏瓦這樣真正是學出來了的女性哲學家,大概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這恰恰是她具有不可取代性的根本原因。

「愛情是衝突.」薩特才說「愛情是一種事業」

人的兩性關係,人對異性的追求是一種與他人合為一體的努力,一種克服與他人的相異與衝突的努力,其中包含了愛情和性慾兩種形式:愛情並不意味著肉體的占有,愛的最高目的是被愛,這就需要別人必須是自由的,想被愛的人不願意奴役被愛的存在,因為他不能愛一個物化的對象.

愛的最高目的就是要求被愛,因此薩特說,「戀愛者應該誘惑被愛者,並且他的愛情與誘惑的事業是一回事.」

他所謂的「誘惑」就是把自己「置於他人的注視之下並且使我被他注視」

誘惑就是拿自己的對象性去冒險,是通過成為他人的對象而把他人化歸己有.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我必須成為一個「有迷惑力的對象」

成為一個能賦予意義的對象.為此,我必須一方面把自己構成無限深藏的東西,使自己成為不可超越的無限,另一方面又必須努力使我自己與世界同一,即向對方「表現出我是與世界的最廣闊的領域聯繫著的,或者我把世界向被愛者表現出來,並且我力圖把自己構成他和世界之間的必要中介,或者,我只是通過活動表露出我對世界的無限多樣的能力(金錢、權力、關係等)」。

人往往不是憑藉與他人的衝突,而是憑藉與他人的聯合發現自己的.這聯合的體驗中,人感到的不是孤立的自我,而是感到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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